“我祖父的曾祖擅長岐黃之術,除了給人看診外,他還經營藥材生意。
藥鋪傳到我曾祖父手裡後,我曾祖父將生意做到相鄰的幾省。
藥鋪到祖父手裡,遇上戰亂,藥鋪的生意有所回落,但我家依然是海市第一藥商。
當然,後來時局動蕩,我祖父選擇留下來,將家裡的藥鋪全數上交給國家,保全了一家人。國留學,我母親楊順芝,與我父親是大學同學,他們學成回來後,一起去光華大學工作。
我的前夫叫秦柒明,他的父親秦保國是王記藥鋪的二掌櫃。
王記藥鋪上交給政府後,秦保國回了老家寧市,留秦保國母子三人在海市。
秦柒明的母親黃氏,是秦保國的三姨太,秦保國離開海市後,黃氏常帶秦陸明和秦柒明來家裡哭訴。
我祖母同情他們母子,常常幫襯他們一家三口。
我,秦陸明,秦柒明一起長大,我把他們姐弟當朋友,極儘所能地待他們好。
後來,我要嫁給秦柒明,我的父母極力反對。
我母親告訴我,黃氏貪圖秦保國的錢財,才會年紀輕輕委身給秦保國做妾室。
這樣的女人,貪慕虛榮,吃不了苦,受不罪,她教育出來孩子,不是什麼好人。
我不聽父母的勸誡,執意要嫁。
六八年三月,我嫁給秦柒明,四月,我的父母被人舉報,拉出去遊街、批鬥,隨後被送去農場。
秦柒明背著我,以我的名意登報與父母斷絕關係。
我找他理論,遭到他的毒打。
那一刻,我無比後悔,後悔沒有聽母親的話,引狼入室。
我想為父母奔走,卻被秦氏姐弟囚禁在家中。
這期間,秦柒明告訴我,我的父母吃不了苦,在農場雙雙自殺。
秦陸明來告訴我,我父母受不了非人的折磨,才自殺的。
我恨秦柒明姐弟,更恨我自己,都是我的一意孤行,才害了父母的性命,釀成大錯。
我自殺了幾回,都沒有成功。
秦柒明告訴我,想死,先把王家家財交出來。
那些日子,我連死都死不了,每天以淚洗麵,渾渾噩噩地度日。
我被他們姐弟一關就是四年,他們逼我交出王家家產。
起初我不從,直到七二年,我生下妮妮。
秦柒明見我珍愛孩子,他欣喜不已,因為他發現了我的軟肋。
於是,他拿妮妮威脅我,我如果不拿出王家家財,他就折磨妮妮。
我舍不得妮妮受傷,隻得將家裡的東西一一給他。
一年後,秦柒明見我拿不出東西,便提出與我離婚。
怕離了婚,我不受他控製後,反過來報複他,他給我安了個無虛有的罪名,把我送去農場。
我到農場的第二個月,秦柒明去農場看我,告訴我,妮妮走丟了。
我心裡十分明白,我的妮妮不是走丟了,是被他故意弄丟了。
從農場回來,我便開始四處尋找妮妮。
我在想,我自殺多次都沒有死成,我的女兒也不會輕意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