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時候王大城收下的六萬多的彩禮,最終還是變成了兩個人吵架時候的助燃劑。
在愛情濃鬱的時候自然是願意的,還給了少年人一種“拯救”的英雄感。
但一時的感情到底敵不過細水長流的生活。
但在現代社會的衝擊下,並不是結了婚就可以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娘家的財產是不能想的,但義務是有的。
王大城買房子的時候,直接問的王慧安要給多少萬時。
楊正明說:“那是你弟的房子又不是我們的,憑什麼我們要出錢啊,我們要是有那麼多錢也就算了,給幾萬也不打緊,你爸不是不知道我們的情況,找我們要不就是問我媽要唄?好意思問我們要錢啊,最多就是搬家的時候包個幾千紅包就很不錯了啊。”
那頭王大城說:“不要總把六萬六萬掛嘴上,彆人結婚娘家收了十幾萬,又給娘家買房出大力的時候,你們在乾嘛,從學校出來以後也沒有給家裡賺點什麼錢就變成彆人家的人了,敢情我養他前麵十幾年都是白養的嗎?”
這話王大城並沒有直接對王慧安講,那時候王大城還是敬重這個女婿家的,比起自己家,他們家好歹條件要好上那麼多。
所以這話是通過王大城對黃婷也就是黃娟的妹妹、王慧安的姨媽的口中傳出去的。
王慧安自覺說服不了楊正明,最後還是出了一萬,那是自己多年來省吃儉用攢出的一萬。
王大城是不滿意的,但也沒有說太多話,大約是自知他要錢的理由也並不能完全抬得上場麵上去說。
女兒當時隻是在酒店打打工,明麵上給自己說的是一個月八百左右的收入,誰知道私下真實的收入是多少,但這個到底不好放明麵上扯。
王慧安與楊正明的婚姻,王大城這邊幾乎什麼都沒出,更沒有陪嫁。
幾年下來,王慧安娘家時不時地找王慧安貼點,對此楊美娜也是睜隻眼閉隻眼。
這點王大城也心知肚明,買房子的事和女兒女婿到底沒有太多關係,房子以後是要留給王嘉國的。
真要再多出也就是想人家婆家貼點,這種事情除非人家主動,不然不大好放在明麵上掰扯,所以嘴裡嘟囔著什麼,到底沒有繼續說出來。
楊正明又自覺自己付出了很多,真金白銀的一萬塊錢,也不少了不是。
自從和王慧安結婚後,丈母娘家對他是完全沒有一點兒幫助,最多就是平時偶爾吃個飯。
就吃個飯也總是要在他們麵前有意無意地說著些什麼以後你弟弟上大學了,你們多少要幫點,慧安就這一個弟弟,我們的家境差點等等,甚至隱約談到彆人家小舅子結婚時姐夫出了多少大的紅包,旁人多羨慕這樣的話。
時間久了,楊正明也就越來越不大能尊重嶽父家了,連帶著對王慧安也慢慢的有些怨懟,人家回娘家不說大包小包有點東西帶回來吧,他們每每回去就跟喂貔貅一樣,有進無出。
……
王慧安是晚上九點多接到楊正明的電話時,才知道王大城居然帶了人去鬨事。
楊正明電話裡氣急敗壞地說:“王慧安,你什麼個意思?你是賣肉還是賣身?要是賣身當年你爸也拿走六萬八了,怎麼著?現在還要把這幾年上床一晚一晚算回去嗎?”(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