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件事,必須要等到審訊結束之後才能做。
走出牢房的時候,天都黑了。
萬坤明帶著齊牧回到了城主府,回到了自己的住處。
這一天,他忙得焦頭爛額,好在案件已經接近尾聲。
如果能成功的話,不僅能活下來,還能得到一些好處,那就太好了。
隻是明天怎麼審,卻需要他下一番功夫。
像這樣的命案,想要定罪,首先要有證人,其次要有罪犯的口供。
想了想,他把淩衝召了過來。
“不知齊公子有何貴乾,想要見淩某?”
“這個……齊某忽然想到,林正的遺體並不在太平間,所以我想問問林正,他的遺體可還在不在?”
“回稟王爺,林正就是凶手。所以,齊然並沒有去太平間,而是直接被丟進了亂葬崗。但淩某卻聽聞,有幾個認識他的村民,已經偷偷地將他埋在了棺材裡。”
“好!”齊牧一拍手:“那就麻煩你去找人,將他的屍體給我找回來。明天上朝,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是。”陳曌應了一聲。
淩衝雖然疑惑,卻也隻能應下。
在他眼中,齊牧不同於一般的官員,隻要是他提出來的,必然是有原因的。
晚上睡覺之前,他拿出了煤鋪老板給他磨的炭粉,研究了很久,一直研究到半夜,這才關燈休息。
第二日。
官府要審問的事情,很快就傳遍了大街小巷。
“你知道麼?前兩日發生的那起命案,已經被我們抓住了!”
“聽說是一個外郡的縣丞捉來的凶徒,今天要上庭受審。走,我們過去瞧瞧!”
“是嗎?我們都是普通人,你說呢?”
“我隻知道,這次的庭審是要公審的,如果你不想參加的話,那我也要占個好地方。”
“切,你等著我!”
……
審理案件的地方,還是依照濱城的習慣,是在通政司。
還未到開庭的時候,濱城人已經將縣衙團團圍住。整個縣衙的院子,已經被圍得水泄不通,就連圍牆上,也圍了不少人。
也有一些頑劣的少年,依仗著自己的身子骨,趴在房簷下的房梁上,為的就是能看到更好的風景。
這火爆的場麵,跟前世那些盛大的音樂會有的一拚。
還沒上法庭,圍觀的人就開始竊竊私語。
“難不成,這個外郡的縣令,隻是隨意抓了一個犯人過來審訊?”
“應該是吧。這件事明明就是邪魔所為,怎麼會有凶手?我想,我們縣令是擔心他作弊,敗壞了他的名聲,才請了一個外省的縣令,幫著他辦事,這樣以後出了事,他也能擔起責任。”
“嗯,我怎麼也想不到,凶手到底是誰。怎麼沒有人被綁架?”
“等等!昨天,我看到府尹大人的人,還真把三個垂頭喪氣的家夥給抓走了。不過,到底是什麼人?”
“嘿,要不你去問問他?濱城才多大?哪家丟了人,隨便打聽打聽!”
“你的房子在哪個小區?周圍的人還好嗎?”
“在西三巷,有一家叫‘小店’的。街坊鄰居都來了,都到齊了,就你一個人?”
“我們是城東的,我們的街坊都來了。”
幾個人竊竊私語,商量了很久,都沒有查到家裡有什麼人被抓走了。
“什麼?奇怪,家裡一個人都沒有失蹤,這縣大人是從哪裡把人給抓來的?他是從哪裡弄來的?”
平民們一頭霧水。
廳中走出兩排捕快,各執棍棒,分作兩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