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法務部就擬出了一份合同,送到了林天的辦公室之中。
合同中,除了明確寫了,為劉思思爭取一個女一角色以外,還有其他條例。
例如,公司與藝人的收益比例為7:3,公司占據7成,藝人獲得3成。
藝人不得有違法亂紀的行為,否則無條件解除合同,並需要賠付違約金。
藝人不得私自接商演……等各種條例。
不過這些條例都是合規條例,目前大部分的娛樂公司都在使用這份合同。
劉思思認認真真的將合同看了一遍。
大致沒有問題,不過她卻有個疑惑,對著林天問道:“老板,我的經紀人呢?”
一般這種合同,應該要附帶經紀人。
是藝人、經紀人與公司的三份合同才對。
“額……”林天頓了頓,隨後尷尬的說道:“由於公司剛剛開始運營,所以還沒來得及招經紀人。”
林修崖隻為他配備了法務部以及財務部,至於其他員工,需要林天自己去招。
今天是公司開業的第一天,自然沒有多餘的員工,也就沒有經紀人。
“啊?沒有經紀人嗎?”劉思思有些詫異。
經紀人的作用極為重要,有著職業規劃、業務對接、商業談判……等多種作用。
所以有些藝人,看似光鮮亮麗,其實也得乖乖聽經紀人的話。
如果惹經紀人不開心,隨時可以給你穿小鞋。
沒有經紀人,劉思思就隻能獨自與公司對接。
這樣會有很多麻煩。
“隻是暫時沒有,不過我可以暫時擔任你的經紀人,等招到人之後再給你安排。”林天想了想說道。
《狂飆》不久後就要開拍了,現在也沒法立刻找到專業的經紀人,不如就自己暫時兼職一下。
反正自己到時候也要去《狂飆》拍攝現場,與經紀人的工作不衝突。
不過林天已經下定決心,一定要儘快招人。
不僅僅是經紀人,化妝師、隨行助理……這些必要人員也必須儘快配齊。
否則顯得自己不夠專業。
“行吧”
劉思思想了想,隨後點了點頭。
隨後,法務部又擬出了一份經紀人合同,由林天簽署。
三份合同簽署完畢,劉思思也算正式加入淩天娛樂。
“淩天娛樂,歡迎你的加入。”
林天十分鄭重的對著劉思思伸手。
“我很榮幸。”劉思思露出燦爛的笑容,與其握手。
她的手很小,沒什麼肉感,冰涼涼的,但是卻十分的細滑。
不過林天並沒有吃豆腐的想法,隻是簡單的握了握手,便鬆開了。
飯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
劉思思現在已經是自己旗下的藝人了,以後有的是機會與她深入交流。
“叮叮叮!”
就在這時,林天口袋中的手機響起。
【來電人:韓千柔】
林天眉頭一挑,看來是《狂飆》有消息了。
“老板,你先忙,我參觀參觀公司。”
劉思思輕聲說道,隨後走出辦公室,並且將門關上。
韓千柔可是娛樂投資圈內的知名人物,她自然也認識。
這個時候打電話過來,一定是有事情要談。
這種大人物之間的談話,不是她能聽的,所以劉思思十分識趣的離開了。
懂得察言觀色,是一個藝人的基本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