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昭扭頭想走,卻察覺小乞丐抬起了頭,正目光灼灼的注視著她。
那目光似有溫度,雲昭不由自主的回頭看了一眼,隻這一眼,雲昭就收起了心裡的鄙夷,變的柔軟起來。
小乞丐歲數很小,看上去隻有八九歲左右,長得白白淨淨,大眼睛,長睫毛,看上去像個可愛的洋娃娃。
洋娃娃的身後還背著一捆稻草,看上去十分奇怪。
再看洋娃娃的身上,他的衣服雖然破舊,卻並不太臟,衣襟整齊的係著,臉、脖子、胳膊都很乾淨,頭發用繩子牢牢綁在頭頂,可能是沒有梳子的原因,看上去一縷一縷的。
儘管衣衫襤褸,依然竭力保持著體麵。
這也是他與其他乞丐的不同之處,也是雲昭對小孩改觀的原因,衣冠整潔,儀容端正,既是維護自己的自尊,也是對彆人的尊重。
小孩的目光與雲昭碰撞在一起,張了張嘴,似乎想開口說什麼,猶豫了一下,又閉上了嘴,最後什麼都沒說。
隻是清澈的眼睛裡似乎含著淚水,看上去分外惹人憐愛。
說來也怪,他明明什麼都沒說,雲昭卻似乎在他那雙水汪汪的眼睛裡,聽他訴說了千言萬語。
小孩望著雲昭,喃喃喊了聲:“哥哥!”就收回了目光,微微低頭,看向眼前的地麵。
雲昭順著小孩的目光看過去,發現破碗前麵的地麵上,用手指寫著一行工整端正的大字:“落難稚子,已三日未進食,請好心的哥哥姐姐給口吃的。”
雲昭的心頓時軟成了一灘水。
她轉身走到小孩跟前兒,掏出懷裡的半個窩頭,蹲下身道:“我有半個窩頭,是中午吃剩下的,你若不嫌棄,就吃了吧!”
小孩亮晶晶的眼睛裡瞬間充滿了笑意,“多謝哥哥!”
小孩雙手接過窩頭,卻並不急著吃,他單手解下身上捆的稻草,然後站起來對雲昭深施一禮,再次道謝:“多謝哥哥!”
小孩行禮的動作也霎是大氣,先是端正站好,腰挺的筆直,右手握著窩頭,左手包於其上,眼神真誠而恭敬的直視著雲昭,九十度彎腰作揖。
雲昭對小孩的印象頓時又好了幾分,隻覺小孩與周圍的人很不一樣,身上有種說不出的氣質。
禮貌、禮節、禮儀,以及儀容、儀態全都做的很得體,一個淪為乞丐餓了三日的小孩,還能做到彬彬有禮,落落大方,絕非一般人能做到。
她現在已經完全相信,小孩是落難稚子,或者是落難貴子。
雲昭需扶了他一下,笑道:“半個窩頭而已,何必行此大禮呢!”
小孩站起身,又蹲在地上,咬了一口手裡的窩頭道:“哥哥,我已經三天沒討著吃食了。
哥哥送的不僅是半個窩頭,還是哥哥的一份心意,也是我的續命丹。”
雲昭笑了笑:“小嘴真甜!”
“我說的是實話。”
雲昭看了一眼腳下的字,問道:“你一直用這個方法乞討的?”
小孩嚼著窩頭點了點頭。
雲昭道:“這裡的人沒幾個識字的,你把字寫在地上,一般人也不會留意到,你這種乞討方法很難討到吃的。”
說這兩句話的功夫,小孩已經把窩頭吃下了肚,還把手上沾的一點碎渣,捏起來放進嘴裡。
“我知道,可讓我追著人討要吃的,我做不來,太丟臉了。
哥哥,我原本是想來書坊抄書掙錢的,可掌櫃的嫌我歲數小,不讓我抄,所以我就想了這個法子,在書坊門口乞討。
來這裡的人基本都識字,隻要每日有三成的人看到字,有一兩個人施舍些,我就能活下去。
但是,這裡的讀書人好像都不太寬裕。”
雲昭聽的心裡發酸,從懷裡掏出兩個銅板,猶豫了一下,又掏出兩個,遞到小孩手裡:“半個窩頭吃不飽,一會兒去買點東西吃吧!”
小孩又想站起來道謝,被雲昭製止。
“不用道謝,哥哥已經收到你的謝意了!”
小孩亮晶晶的眼睛裡溢出閃亮的光彩,“哥哥,你是我這些天來,遇到的最好最好的人。”
雲昭失笑:“是因為這幾個銅錢嗎?”
小孩眨著明亮的大眼睛,搖頭道:“不是,給我錢的人並不是沒有,但他們都是往地上扔的。
哥哥是唯一一個蹲下來跟我說話,而且把窩頭和錢遞到我手裡的人。
哥哥的善意、憐憫之心,我都能感受到,我能感受到哥哥對弱小的尊重。
就好像我是哥哥的朋友,而不是卑微的乞丐一樣。”
小孩乞討的碗上雖然沒有油汙,卻在塵土飛揚的環境下落滿了灰塵,在雲昭的意識裡,入口的東西必須得乾乾淨淨的,所以把窩頭遞到了小孩手裡。
沒想到這點不起眼的小事,竟能讓小孩解讀出這麼多東西。
雲昭笑道:“因為你並不是一個乞丐,你隻是落難了,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暫時請求彆人的幫助而已。
人生在世,誰沒有需要幫助的時候呢?
以後,你一定會好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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