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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這次是感激的淚水。
人總是這樣,對於彆人的事行俠仗義,抱打不平。
可是當身在其中的時候,卻當局者迷。
其實像劉春明的這種情況在農村挺多的。
很多的家庭婦女在家家庭中沒有地位。
她可能連花10塊,20,100塊錢的時候,他都需要向丈夫申請。
可能在農村的時候,他們就會覺得這樣的情況很正常,實際上正常嗎?
不?
這是對女性的不尊重。
如今的社會男女平等,雖然說在某些事情方麵還不是那麼平等,但是至少在大部分事情上還是平等的。
我並不讚同,像有些家庭裡麵有的男生被女生管的很多,然後他的零花錢也會很少。
然後每次要乾嘛都要去申請用錢。
其實我覺得這樣也不好,有事情的時候就直接伸手要嘛。
而且本身雙方夫妻的財產都是共同可以使用的,為什麼要弄得那樣子?
但是如果說在有的家庭中,他們覺得這是一個樂趣,那又何樂而不為呢?
隻是像劉春明這種情況。
太普遍了,但是家暴的情況卻也不算太多。
不管是男生被家暴,女生被家暴都不可取。
像現在劉春明自己可以賺錢了,自己可以花錢了。
她自己多自由啊,她開心嗎?
肯定開心。
所以人活著不能隻看著眼前,不能隻為了孩子,為了誰去強迫自己做一些不願意做的事情,一定要有自己的想法。
我想以後劉春明的前夫在做一些事情的時候,他就會去思考他這麼做的後果會是什麼?
一個兜裡連幾百塊錢都沒有的男的還出去,朝三暮四,招蜂引蝶。
生怕自己下半身生鏽嗎?
呃……
當然像這種事情。
不止男生會出軌,女生也會出軌。
同樣相對這一部分出軌的女生來說,你們也不應該去像男生這樣子去做。
人的身體不隻有下半身,還有上半身,還有頭腦,更重要的就是頭腦。
還有心……
...
從派出所出來之後,我們倆繼續往前逛街。
大概走了有幾百米,剛剛有一個勸架的女孩子看到我們走過來問“誒?你胳膊沒事了嗎?”
我回答她“我胳膊本來就沒事啊!隻是剛才那個男的太過分了。
他呢,以前對我的朋友實施過家暴,離婚後剛剛又想找我朋友要錢,所以我才假裝那樣子的。”
這個女孩子說“哦,原來是這樣,那就應該讓他關起來,彆再出出來禍害彆人了。”
她對我說“你還是很厲害喲!剛才我都以為是真的,看你的胳膊那樣子,我都感覺好疼。”
我也對她說“謝謝你剛才還幫我們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