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這裡,我決定必須要出手了。
按摩完,劉春明付了錢。
我們又去了超市,買了一堆零食以辣的為主),雪糕,飲料,啤酒,之後回家了。
上樓時,劉春明問我:
“那你打算怎麼解決她?”
“就她?還不是我的對手,雖然我不善於跟人決鬥,但是像她這種人我要在不說點什麼做點什麼,她肯定以為我特彆好欺負。
之前幾次已經夠打臉的,要不是她老公她早就不在這裡乾了。
沒想到她還在這裡作妖,看來她是真的不想要這份工作了。
至於怎麼出手,等著看戲就行。”
劉春明也替我生氣:
“要不然告訴吳姐他們,讓她們處理?”
“不用我自己就能解決,這兩天你看著吧!我看她鄭姝雨到時候要不要找我。”
我心裡有一個計劃慢慢形成。
既然她鄭姝雨那麼愛傳謠言,那我為什麼不用她的辦法治她呢?
這就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讓她也感受感受謠言的“魔力”。
我想看看大家是信她,還是信我。
本身之前她做的那幾件事情,讓大家對於就她失去了一些好的印象。
如果我也像她一樣添油加醋說一些事情難免大家不會信。
她和我不同的是:有家室的,我是未婚的。
我怕啥,光腳不怕穿鞋的,你竟然敢傷我,就彆怕我乾你。
想到這這些畫麵我笑出了聲。
“哈哈哈,有人要遭殃了。”
“鄭姝雨嗎?”
“你猜。”
回到寢室我拿出我放在床墊底下的日記本。
我寫出了幾個方案:
第一個說他偷錢,不不不,沒有殺傷力。
第二個,說她偷腥,這個不錯,反正編的像一點就好啦。
第三個說他的孩子不是他們的,哈哈,不,dna就沒用了,不行,這個太傷孩子了。
嗯,那就第二個。
既然決定了。
等機會到了就開始實施,我要讓她得不償失。
隻是在這個事情實施之前,肯定我要被流言蜚語暴打一段時間。
第二天上班,機台基本都開了。
大家也就沒人紮堆聊天了。
每個人都在自己的機台上兩個一組兩個一組的乾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