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體會作者在寫它的時候是一種什麼樣的環境?
書的內容想要表達的又是什麼樣的意義。
就在我翻看到第4頁的時候傅堯回來了。他手裡不但拿了奶茶,還買了一點辣條之類的零食。
我停下看書,問他:“你沒吃飽啊?你吃了一盤炒飯也沒吃飽?還有海鮮?”
傅堯搖搖頭:“那一盤炒飯算什麼?我的飯量你應該知道的,海鮮我又沒怎麼吃,那些東西不合我的胃口,感覺吃那些就像吃零食一樣吃不飽。”
我有點不相信但還是說:“好吧!你就是不懂得享受海鮮的美味。”
他買的零食中還加了幾個小麵包,看來這家夥真的是沒吃飽,海鮮對於他來說就是零食。
坐下後我們倆喝著奶茶,他吃著零食,我看著書。
就在我正看的認真的時候,他喊我:“我告訴你一件事情。”
我合上書。開始聽他說。
我放書時在右下角折疊了一下,方便下一次繼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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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堯的表情有點不開心。
他慢悠悠的說:“剛剛二姐做的那件事情,實際上我曾經也遇到過,不過不是一模一樣,但是最終結果是我被訛了十萬。”
我詫異的說:“不是吧?我倒記得你之前是跟我說過這個事兒,但是具體是什麼細節我倒是忘記了。”
我們倆坐的很近,他的說話聲不算大,但是我聽得清。
他開始講了。
那天他在他媽媽那裡,他剛剛起床。
大概是中午十點多的時候,他大姐夫說他的攤位上很忙,然後傅堯母親就說讓他去幫他大姐夫看看攤位。
他口中的姐夫就是大姐夫。
大姐夫在深圳工廠比較多的地方開著箱貨擺攤賣水果,生意特彆好,基本上每天賺一千塊錢是沒有問題。
我說:“哇,那生意是真的好啊?”
但是有時候忙的時候肯定就會有人逃單,所以最忙的時候就是工廠剛剛下班的時候。
傅堯說:“現在這個時間十點多,我也收拾十一點,等我過去的時候十一點半就馬上快要下班了。時間正好。”
接著我便開著老媽的相機去幫大姐夫看攤位。然而就在這去大姐夫攤位的路上出事了……”
我問:“怎麼回事?距離很遠嗎?”
傅堯繼續:“不遠,代表10分鐘不到就到了,就在我經過一個小叉路口時,有兩個老人騎著三輪車出來了。
其實剛開始我看見他們了。我當時的想法是他們應該會讓我,而且我的速度不快,他們看見我肯定會讓我,我覺得我過去之後他們再出來完全沒問題。
就在我已經開過去之後就不知道為什麼他們突然三輪車就倒在地上了。”
我突然就呆住了:“他們直接撞上了你的車了?”
傅堯說:“我當時也沒走,我就下來了,下來之後就看兩個老人有一個老人站著,一個老人在地上躺著沒起來。嘴裡‘哎呦,哎呦……’的叫著。
但是我並沒有看見她身上有傷什麼的。
後來因為這件事然後他們就報了警,報了警之後,交警也來了。
總之到最後走了很多流程,然後最終定的就是她在醫院檢查了,很多病都出來了,說就是因為我這個事情他摔的。”
我問:“沒有監控什麼的嗎?”
他說:“有,有一段模糊的視頻,明明能看到我的車根本跟他們都沒有接觸。
但因為這段視頻比較模糊,最終交警認定我要賠償他所有的費用,加起來五萬多。
而且那段時間因為我們都不懂這些東西,以為說拖一拖隻要不給他們慢慢這事就不了了之了。
可是這個事情是經過了保險公司的,所以後來保險公司先給他們賠了。”
“然後呢?”我問。
他傅堯繼續著:“然後就因為這個事情一直拖拖了好幾年,到最後包括滯納金什麼的一共就拖到了十萬塊錢。
如果說我們再不去交這個罰款的話到時候滯納金會越來越多,所以後來我們就把這個錢還了。
十萬啊!十萬全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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