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這是我最後一次叫你媽。”
劉水表情森然,讓馮秀的心砰砰直跳,不敢直視。
“你既然來了,就寫下一張聲明,表示自己放棄一切權利,把所有財產,全部留給劉倩。”
“我不寫!”
馮秀第一反應就是拒絕。
怎麼可能會放棄那些財產。
何況劉水還沒有答應去醫院檢查,看看他的腎,會不會適配。
“你可以不寫,但是,等到法院上班以後,我會到法院告你遺棄罪,重婚罪。”
“到時候,所有財產,還依舊是劉倩的。”
“而你,一定是在監獄裡。”
“不,我不要坐牢!”
馮秀慌了。
她知道,劉水沒有嚇他。
遺棄罪,重婚罪,如果沒有人告她,她大可以好好的過自己的日子。
如果劉水狠下心告她,她一定會坐牢。
劉水會嗎?
想到這兩天劉水對她的態度,馮秀相信,劉水會的。
“劉水,這對媽媽不公平!”
劉水冷哼一聲。
“對我爸公平嗎?”
“對劉倩公平嗎?”
“對我公平嗎?”
“你寫不寫?不寫的話,你就走吧,我不會強迫你。”
劉水說完要就走,馮秀急忙說道:“我寫!”
馮秀不甘心的寫了放棄房產的聲明。
“你走吧,以後不要來了!”
麵對又臭又硬的劉水,馮秀沒有絲毫辦法。
她隻好說道:“劉水,我走了。”
劉水沒說話,回到屋裡,把門關上了。
馮秀,真的不配做一個母親。
從觀景樓上下來,馮秀一個人心慌意亂的來到停車場。
找不到腎源,她的小兒子就隻有一年的性命了。
怎麼辦?
她剛拉開副駕駛的門,眼前一亮,忽然看到了劉倩。
劉倩與一群女孩子說說笑笑的過來了。
“李明,看到那個穿一身鵝黃羽絨服的女孩子沒有,她是劉倩,我們把她請到車上來,去醫院檢查一下。”
“夫人,合適嗎?”
李明有點發懵。
說是請,其實就是綁架。
雖然是母親綁架女兒,李明也感覺不好。
弄不好,是要坐牢的。
權總給的工資,可沒有綁架人的錢。
“合適,我自己的女兒,有什麼不合適的,你抓緊時間,彆耽誤了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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