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等他正發愁的時候,他們村就趕上了開發,有開發商看上他們村的地了。
給的錢也不少,就他們一家四口,嗯,李娜結婚後這地沒遷走。給15萬。
可問題就是有點問題李娜沒在這,父親的地可以他說了算。
這就麻煩了,而開發商還等著這塊地。村乾部就讓他們趕緊去找李娜,可是上哪去找李娜呀!
但畢竟是村乾部,一起混這麼多年了,還是有辦法的,雖然不合法。
那就是先找人把李娜的戶口給銷了,這意思就是李娜在外麵身亡的意思。
但還有一點就是人回來怎麼辦?村乾部也不都是傻的。
就有人給出主意,就李娜這塊地就頂李娜母親將來的贍養費了。
當媽的不要女兒贍養費了,要這塊地賣掉給兒子蓋房或者買房沒毛病。
李耀輝就不想簽這個字兒,可是不簽的話,這事兒就不好辦。
“簽吧,這沒什麼?就算你姐什麼時候真的回來了,還會和你這親弟弟親媽計較嗎?
這親媽要是真的貪炕上了,或者說沒錢治病等死,這親閨女能不管嗎?這親閨女就不怕被唾沫星子淹死啊!就不怕被戳肺管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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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開發商緊急著要這塊地,不然沒這麼容易。
最終這字兒也簽了,這文書也有了,大隊這留一份,他們家留一份,還在司法所備份了一份。這事兒才算完。
也就是現在法製沒那麼健全的,這要是過些年他們敢這麼整的話,哼!
也隻能說這裡是農村啊,農村農村就不是能講理的地方。
“媽,實際上我姐手裡還有1萬塊錢呢,我姐要是不跑的話,那1萬塊錢給咱們就沒那麼緊了!我這該娶媳婦兒了,該蓋房,我姐夫也不可能完全不管我!可是我姐就這麼沒良心,就這麼不要臉的跑了,也不知道在哪兒?”
即使這樣,李耀輝還是很埋怨李娜,總之他一切的不幸福,他一切的不順心都是李娜造成的。
當媽的臉色很難看,終究什麼話都沒說。
她心裡清楚她閨女恨死她了,恨不得她死。
就這文書簽好字之後,雖然閨女沒在這兒,那還真的是和閨女完全斷絕關係了。
就李娜的脾氣她了解,李娜要是犯脾氣了,那是誰說的?不聽誰說跟誰乾,甚至跟誰拚命那種。
15萬按理來說什麼都夠了,可真要蓋房買材料的時候,材料又漲錢了。
最後他們母子沒轍,把老房子也賣了,其實按照繼承法來講,也有李娜的一份。
但是他們現在非要賣的話就用了彆的辦法,也就是現在法治不那麼健全。就隨便找了個人簽了字兒。
把這房給賣了……
其實真沒賣多少錢,這房他們就賣了3萬塊。
不過有一點好,這有錢了蓋房就快,三個月後新房就蓋好了。
至於說他們不止住哪兒,住李娜奶奶家呀!李奶奶還給他們讚助了2000塊蓋房用。
雖然他們都認為很少,但是李奶奶說了身體不好,還得吃藥,就隻能給這麼多了。
嗯,李娜結婚的時候,李奶奶也給了2000塊做陪嫁。
就是當父親的當媽的都不乾,當弟弟的也不滿意,這錢又被他們強硬的要了回去,還又跟李娜強要了2000塊。不然的話,這婚你都甭想結痛快了。
就各種的鬨…
李娜當時也是太想逃離這個家庭了,可誰想想逃離這個家庭之後又進入到了另一個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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