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娜握緊新房鑰匙,窗外中環霓虹勾勒出勞斯萊斯歡慶女神的輪廓。這138㎡的自由,正由破產者的遺產支付。
李娜最終委托艾倫出租中環物業。經蘇富比國際地產撮合,租客鎖定為某頂流明星夫婦——恰是李娜少女時代珍藏過海報的熒幕情侶。
尤其那男明星,還是李娜當年的夢中情人,雖年近半百,依然俊朗非凡。
簽約當日,男方簽名時腕間百達翡麗6002g的反光,刺得她想起莫神書房的同款。
“月租328,000港幣。”
律師宣讀合同時,李娜在心底換算:這筆租金足以買下她江南小城那套小平米房產。更震撼的是管理費賬單——每月,堪比首都國貿白領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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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每個月的管理費要不是24萬港幣的話,李娜也舍不得把這房子租出去,這管理費也太貴了!
實話瞬間就有點後悔
等到真的自己生活了,自己交得起一個月24萬港幣的生活費嗎?
但買了就買了吧!
組織還有的轉,這房子地段好,戶型也好,租出去非常容易!
將來賣的話,就算房價再跌一點,但是也很容易出手的!
明星助理遞來支票本時苦笑:“他們剛退租淺水灣道89號,省下的錢正好付您這兒物業費。”
李娜驀然懂了港媒“千尺豪宅”的諷刺:明星的1000尺,在內地不過一套小三室。
更深刻的明白了以前不是很了解的東西。
以前看那些港片就家裡,不過就住了個100多平米的房子,就跟大富豪似的了!
那可不就是大富豪嗎?這一個月那物業的管理費都20多萬!
就更彆說其他的消費了…
這是普通人能消費得起的嗎?
至於說在港島擁有幾千平米甚至幾萬平米豪宅的那些人怎麼生活?花費多少?
李娜都不想想了,反正這錢又不用李娜掏,有莫神呢!
所以如果可以的話,還是儘量就跟他在一起過吧,富豪的生活實在是太享受了。想要什麼就有什麼?
腦子中一個想法,隻要說出來就有人給你辦,而且辦的特彆妥貼。
艾倫啊,簡直是全能了,就這他還不算是莫神首席的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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