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官府通常沒有足夠的土地足額分配,每家每戶實際到手的土地都有不足。
幸好這幾年種植了土豆,土地畝產大幅提升,彌補了田地不足的弊端。
口分田的性質是國有土地,老百姓隻有耕種權,沒有所有權。
受田者年滿60歲以上或者身故以後必須要歸還官府,以便重新分配給其他男丁。
但永業田的性質不一樣,屬於私有土地,就算身故也無需歸還,可以繼承給下一代。
根據大唐當時的《戶令》。
如果家庭中沒有兒子,即“戶絕”者,女兒成為合法的繼承人。
永業田作為可繼承的私有土地,包含在可被繼承的財產範圍內。
在室女未出嫁的情況下,有權繼承全部田產。
如果女兒已經出嫁,則無權繼承。
李麗質作為大唐的嫡長公主,對均田製的規定還是很了解的。
彆說李麗質,連江南都懂得一些。
即便是張阿秀和張二娘沒有了父母,但家裡的20畝永業田應該還在。
兩個小姐妹年紀太小,肯定是無力耕種。
但當時朝廷有應對這種情況相應的政策。
田地按道理來說會由官府代管,暫時收回這20畝永業田的使用權,但不會剝奪張阿秀和張二丫兩個小姐妹對田地所有權。
官府會將這些土地租佃給同鄉的其他農戶耕種,收取地租。
這些收取來的地租會被儲存起來,作為撫養這兩個孤女的專項錢糧,用於維持她們的基本生活,直到她們長大成人,能夠自己耕種田地為止。
如果是按照這個政策的話,張阿秀和張二丫姐妹倆根本不至於窮困到這種程度?
既然張阿秀和她的妹妹是靠村民的接濟生活的,那她們的田地去哪了?
李麗質想到這裡,問張阿秀,“秀娘!你家裡沒有地嗎?”
張阿秀搖了搖頭,“以前有的,後來就沒有了!”
李麗質忍不住皺了皺眉,難道是村裡人欺負兩個孩子年幼,把家裡的地給分了?
又或是村長、或是裡正、又或者是地主惡霸強行吞占了兩個小姐妹的田地?
“怎麼沒有的?從什麼時候沒有的?”李麗質追問道。
張阿秀搖了搖頭,“阿爺還在的時候就沒有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沒有的?”
也難怪,他的阿爺去世的時候,她才僅僅5歲而已,而且田地是在他阿爺去世之前就沒有了,這麼小的孩子能知道才怪!
李麗質跟江南和豫章公主說道:
“這個事情必須問清楚!這不單單是這兩個孩子的事情,這關係到土地政策和製度管理。
阿爺和朝堂諸公們殫精竭慮推行的製度為什麼在離長安城這麼近的地方都出現了紕漏?”
江南點點頭,“那就找村民問問吧!”
豫章公主說道:“還是找裡正吧!畢竟這件事情本來就歸裡正管。”
在唐朝的鄉村權力結構中,裡正是唐朝“鄉裡製度”的核心,而不是村長。
他的權力直接來自於朝廷,屬於皇權的神經末梢。
核心任務就是替國家管理農民、征收賦稅和攤派徭役,以及其他一些政策性工作。
裡正是官方正式任命的、代表朝廷的基層政務官,擁有法定的行政權力,也是鄉村裡麵最高行政權力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