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的案子還有些複雜。
因為當事幾個人都是她的親屬,所以口供不足以證明是張萬才自己撞到刀口上的。
警察從張萬才手臂上的牙印推斷他生前和秦可有過一番搏鬥。
又在凶器上檢測到秦可的指紋。
所以整個案件從意外死亡變成了秦可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以及是否防衛過當的問題上來了。
畢竟死了人,警察也不敢妄下結論。
案件在第二天就正式從派出所移交給了區公安分局。
秦可正式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被立案拘留,關進了看守所裡。
通知書下來的這天,陳洛秋等一眾小夥伴全都懵了。
秦蘭和李秀蘭更是哭得稀裡嘩啦。
陳洛秋知道,這是一個非常不好的信號,這年代關於受害者主動避險的防衛案件中,最後被裁判為正當防衛的案件不足10,隻要一涉及到有人死亡。
本著死者為大的原則,大多都會被判決為防衛過當。
...
事情出來後,
陳洛秋第一時間在陽城找到一位律師。
然後和秦蘭一起到看守所裡看了一次秦可,告訴她不用擔心,很快就會沒事,也讓她無論如何都不能承認自己有殺了張萬才的想法。
秦蘭和她媽為了躲避張萬才家人的騷擾,已經搬進了陳洛秋家以前的老房子,兩母女整日裡滿臉愁容,唉聲歎氣的也不怎麼出門。
好在家裡還有個小孩,時不時得給兩人帶來點歡樂。
秦蘭也是從那天晚上看見小男孩攔在她媽媽身前,護著李秀蘭開始,第一次真正從內心裡開始去接受這個小男孩。
小孩今年剛滿六歲,還在上幼兒園,從出生開始,就一直是李秀蘭自己在帶。
頭兩年張萬才因為他是個男孩,心裡還挺寶貝,結果後麵工作丟了,還染上了喝酒賭博的毛病。
從此對家裡就不聞不問,還經常為了從李秀蘭手裡拿錢,打罵兩母子。
所以這小孩跟張萬才一點都不親。
反倒是這幾天秦蘭和陳洛秋又是給他買吃的,又是給他買玩具,他開心得飛起,哥哥姐姐的,叫得那叫一個甜!
...
初三,薑瑤家待客。
一大早,林秀梅就旁敲側擊地問薑瑤:“那個,瑤瑤,小陳最近都在忙什麼啊?怎麼大過年的也不見個人影,今天咱們家待客,你打個電話,讓他也過來玩吧!”
薑瑤當然是知道陳洛秋最近都在忙什麼的。
秦可出事,她也很著急。
所以也不怪陳洛秋這幾天都沒怎麼來找她。
可是林秀梅不知道啊!
她還以為薑瑤跟陳洛秋兩人鬨什麼矛盾了呢!
...
說到這裡。
之前薑瑤回家,還發生過一個小插曲。
事件的起因是薑瑤回家時帶了隻貓。
當時林秀梅就有些納悶,心想這孩子好端端的上學,怎麼還養起貓來了?
於是她便問薑瑤:“瑤瑤,你怎麼帶了隻貓回來,你們學校宿舍裡還讓你們養貓啊?”
薑瑤當時沒在意,一邊逗弄著小貓,一邊告訴林秀梅:“不是,這是陳洛秋買的,他那房子裡有老鼠,所以就買了兩隻貓抓老鼠,不過這貓平時都是我在照顧,說是我養的也沒什麼問題。”
林秀梅聽完,眉頭一皺,一下子從這句話裡捕捉到了關鍵信息。
陳洛秋的房子?
什麼意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