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珠和寧紫珊結伴在京華市第一百貨大樓逛街購物。中午她們吃了不錯的美食,現在買了一堆漂亮時尚的衣服。二人的心情都非常不錯。
因為異世界力量兵臨城下,又因為電磁電子信號的失效,加上遷都消息的傳出,很多市民已經開始往外遷移。不過不甘於虧本的生意人們,還是在進行著最後的掙紮。
畢竟,城裡還有至少2000多萬人活著哪。
其它的商家走了,自己還在這堅持,生意不就是更好了嘛。至少客源還在。
有了百分之30的利潤,資本就敢鋌而走險。這可是一位大能一針見血的名言。
“你先在這裡看著,我去那邊那個專櫃看看鞋。”寧紫珊向宋明珠說道。
“好,你去吧。如果到時候找不見,我們就各自回去。”宋明珠點頭。
寧紫珊走後,宋明珠又逛了兩個衣物專櫃。突然她感覺身後多了個人,對方氣息甚是熟悉,她不由得扭過頭去,臉上又驚又喜:“金”
聲音募地止住。因為來者不是金言,而是一個中年人。
人是熟悉的,氣息也是相似的,就是不是那個人。
血隱一族的聖族長,簡爾興。
宋明珠立馬呆住,腦中仿佛瞬間空白一切,沒有了任何想法。
簡爾興隻看了她一眼,轉身便走,沒有說一句話。
稍頃,宋明珠如夢初醒,趕緊跟了上去。
直到走到了一個稍微偏僻的巷子,簡爾興才停止了腳步。
“聖族長好。”宋明珠有些惴惴不安地向他問好。
“你看起來過得的不錯,挺好的。我卻過得不好。”簡爾興說。
宋明珠不知道自己應該如何回答。
“血隱一族四大尊使之一的朱雀使,好大的來頭,現在卻成了彆人的下屬,妾侍一樣的人。宋明珠啊宋明珠,你真是出息了。”簡爾興聲音漸厲。
“教主,他、他是,他是大祭司親、親自認定的血隱,血隱之子。”宋明珠低著頭,為自己辯解道。
“哼,血隱之子,好唬人的名頭。”簡爾興冷笑,“我看從大祭司,再到你,再到樓煩他們幾個,都是被他騙得團團轉,一個個腦子跟漿糊一樣。”
樓煩,就是那10名被騙離米原縣的血狼騎的隊長。
宋明珠腹誹道,那血影令不是你親自交給金言的嘛。照這麼說,豈不是你也跟我們一樣,被騙得團團轉,腦子跟漿糊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