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韓典史的性格,也做不出用刀威脅的行為。
隻能是苟課稅了。
再看,對方傷口,比起作為武器的刀劍劃出的傷痕,明顯要粗鈍很多,所以威脅他的人,很可能用的不是刀劍類的武器。
而苟課稅慣用且隨身攜帶的武器是軟劍,對方既然沒有帶著軟劍,那就說明,對方是就地取材,在農家民居裡,能拿來當武器的刀,也就是廚房裡的刀具了。
黃縣令直接單刀直入,沒有任何試探之詞。
這個嫌犯已經嚇破膽了,沒有任何隱瞞,當即就將自己的犯罪計劃,脫口而出。
他寧願去坐牢,也不要被關在這裡,這一整天,他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無人搭理他,他還以為自己會冷死餓死在這裡。
所以,現在他一看到有人進來,就猶如抓住了救命稻草。
他當場滑跪,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官老爺,草民知錯了,求您開開恩啊。”
黃縣令,“……”
他打算從頭開始審訊,從對方的身世背景,犯罪動機,作案過程都一一詢問清楚。
比他更著急的是罪犯,這位罪犯一聽到對方開始問話,生怕自己沒有機會開口,立刻就將自己滿腹的話語,全部倒乾淨。
“官老爺,草民叫鄭有財,雲縣梨莊人,在六個月前,草民父親給了草民一筆銀子,讓草民負責置辦妹妹的嫁妝,草民本來是真心實意想為妹妹置辦嫁妝的,但是,草民有個好友叫蔡票,說二十兩銀子,置辦不了什麼好嫁妝,而且草民的妹妹要嫁的是個有功名在身的秀才,到時候會被笑話,草民聽了對方的話,也感覺心裡不安,在對方的建議下,去了商州的蘭芳賭坊,賭了兩把,把錢都輸光了。草民當時很害怕,想著要如何賺回這筆銀子,草民不敢回雲縣,便在商州找了個粗活賺錢,當時草民聽到賭坊幾個打手,在酒館喝醉酒的醉言,草民才得知,草民的好友蔡票是賭坊的中間人,專門拉人到賭坊賭錢,能拿傭金。草民得知這件事後,很憤怒,去找蔡票理論,沒想到他不僅沒有跟草民道歉,還羞辱了草民一頓,並且找打手將草民打了一頓,威脅草民要是敢進商州的地界,他們見草民一次,就打草民一次。”
“草民十分害怕,隻能灰溜溜地回了雲縣,但是,又不敢將這件事告訴家裡,草民找了個腳夫的工作,草民發現這樣下去,賺不到錢給妹妹置辦嫁妝,草民越想越氣憤,在一次夜裡,草民突然回想起年幼的時候,草民的爺爺說過,月伯伯他臨死前,給他孫女攢了嫁妝,藏在他家的密室裡,隻是密室裡有致命毒藥,草民決定養老鼠,讓老鼠鑽到他家密室,將毒氣吸光,這樣草民就能去他家密室,偷走嫁妝了。”
“草民的姑姑家,正好與月伯伯家相鄰,為了有借口能鑿開月伯伯家的密室,草民借口幫姑姑免費建造地窖,為免姑姑他們發現草民的計劃,草民哄他們去草民家中做客,正好冬日裡,沒有什麼農活,姑姑他們很快就同意了,一開始姑父還不放心草民,跟著草民挖了幾天地窖,他見草民十分勤奮,便放心了,在草民的哄騙下,他也去了草民家中短住。草民生怕速度太慢,趕不上妹妹的婚禮,所以這些日子,都不敢懈怠,日以繼夜的挖掘地窖,在快挖通的時候,草民在土牆上挖了個小洞,讓老鼠先過去探探路,沒想到,那些老鼠很快就都死了……”
“草民心想,那密室內的毒氣一定很厲害,所以不敢真的挖通,生怕毒氣流出來。草民正準備堵上洞口的時候,就被官老爺們發現了,草民當時見到洞對麵好像有人眼睛,嚇了一跳,以為是月伯伯的鬼魂回來找草民索命……”
“草民聽到官老爺們的對話聲,才知道,不是鬼……草民還沒想出怎麼脫身,逃脫追捕,就被官老爺當場逮捕,抓回縣衙了。”
“草民當時太害怕了,才想著朝官老爺撒土脫身,真的不是有意的,請官老爺饒了草民吧……”
他說完就準備跪下磕頭,被黃縣令攔住了。
黃縣令看得出對方沒有撒謊,不過,在完全徹查清楚之前,對方隻能先關入監獄,監候宣判了。
接下來,他帶人前往梨莊的犯罪現場,探查,確定現場與對方所描述的相符之後,又找到其家中,確認,嫌犯鄭有財所言是否真實。
然後,又命人前往商州緝拿蔡票。
從蔡票的供詞中,佐證了嫌犯鄭有財之言。
鄭有財屬於意圖偷竊,犯罪未遂,被當場逮捕,再加上認罪態度良好,被宣判徒刑一旬,笞刑二十,苦役半月。
這案件是小案,但是,也費神,特彆是這些日子,縣衙官吏衙役都在為下鄉巡查奔波。
為了不耽誤巡查計劃,不得不另外騰時間處理此案。
因此,眾人都對這個嫌犯沒有什麼好感。
而另外那寡婦一家拐騙二十五名少女,以及梁浩南辱虐妻女與拐賣二女案件,因牽涉到鳳翔府康知府,暫時被壓下,延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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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即使如此,他們的結局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康知府已經成了棄子,甚至為了保住顏麵和家世,在任期間,懸梁自儘。
就算沒有證據實錘,對方是畏罪自儘,但是也好不到哪裡去。
在大晉王朝,十分忌諱官員在任期間自裁,在查清真相後,確定對方是自裁,輕則影響子孫後代參與科考,重則全家被牽連被流放。
很顯然,康知府走了一步爛棋。
當他的家眷被召找回的時候,就是案件開始清算的時候。
要是他是個好官,還能被輕拿輕放。
可惜,他手腳不乾淨,官身不正,在任期間的政績,水份太多,經不起細查,就算他用特殊手段拉攏了許多權貴,甚至還背靠五皇子和庸王,但是,這些人,在他死後,隻會作壁上觀,根本不可能為一個死人,輕易下水,弄臟自己。
甚至,會在對方罪證暴露的時候,會將汙水全潑到他身上,進而撇清自己的嫌疑。
牆倒眾人推,樹倒猢猻散,不外乎如是。
康知府會不會後悔自己的決定,不可知。
但是,有一個人,相當後悔。
那就是庸王,他覺得自己解決掉康知府這個拖後腿的家夥,太遲了!
特彆是,當他得知雲縣縣衙抓到了一批拐賣少女的嫌犯,並且這夥嫌犯還與鳳翔府康知府有關時,他差點就將自己的書房砸爛了。
他暗恨,雲縣縣衙偏偏在這節骨眼上,非要專門跟他作對!
他要是不想被此案牽連其中,他接下來,隻能蟄伏得更深,更隱秘。
這種感覺,令他非常痛苦,野心無處伸展,枝丫憋屈地縮在陰暗的角落,他感覺自己就像是一隻不見天日的怨鬼,每時每刻都在陰暗爬行。
他現在有多憤怒多怨恨,那他就有多想殺了,和他作對的眼中釘。
……
雲縣,黃宅。
第一次下鄉巡查結束,黃定洲的工作量也減輕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