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對了,給我一支槍,我去練練槍。”
崔斯特突然說道。
“好,好的。”隊長聞言,毫不猶豫地將自己手裡的槍遞給了崔斯特。
毫無疑問的,槍對於現在的火槍隊隊長們來說,意義就已經相當於劍對於騎士,非常重要。
火槍手們都非常珍愛自己的槍,因此,隊長沒有選擇拿隊員的槍給崔斯特練槍,而是遞上了自己的槍。
不得不說,在交出槍的那一刻,隊長本人也是有些小小的不舍的。
這就像是自己最好的夥伴,誰都不願意就這樣交出去的。
崔斯特拿到槍以後,拉著隊長豎了個槍靶子,然後他就開始端槍瞄準,練習射擊。
說實在的,之前的他,一直覺得自己的騎士之道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在見識到了火槍的恐怖殺傷力後,他這種想法有所動搖。
起碼,騎士之道與練習火槍,並不衝突。
“嘭!”
火槍沒有打中靶子,打歪了,打中了靶子一旁的槐樹。
隻聽槐樹那人腰粗的樹乾上,樹皮紛飛,正麵被散彈擊中處,密密麻麻一團子彈孔。
最淺的子彈孔,都有近一指深。
這個威力,這個距離,都讓崔斯特越發地看重火槍的潛力。
“火槍手的缺陷就是近戰弱,都是普通人,一旦被騎士突進到陣列裡,基本上就是被一麵倒的屠殺。
可是,我不一樣。
如果我裝備上火槍,遠程,我強。
而哪怕是被突進到了身邊,我也強。
我要成為火槍騎士,雷廷頓王國的第一位火槍騎士。”
在這一刻,崔斯特對自己產生的這個天才的想法,激動到顫栗。
接下來,他很快就開始越打越準。
畢竟是一名準騎士,不管是身體素質還是五感,都不是普通人能夠想象的。
“厲害!”
火槍隊長看著崔斯特越打越準,隻練了不到一盞茶的功夫,其槍法準星,已經不輸於他了。
這讓隊長本人非常豔羨。
不得不說,這些騎士們,一旦也開始用火槍,真的就是降維打擊。
普通人想要槍槍都中靶,都是一件非常難的事情。
哪怕是訓練了很久的老兵,也很難做到槍槍中靶。
可是,眼前的崔斯特,在練了沒多久的功夫後,不光槍槍中靶,而且槍槍都是正中靶心。
關鍵這崔斯特還隻是一介準騎士而已,就已經如此恐怖。
那麼,要是真正的騎士來練槍呢?那又得進步速度多快?
另外,火槍隊長還想到了一件事情:他們普通人可以用火槍,騎士們其實也一樣可以啊。
而且,火槍的威力這麼大,如果是放在騎士們的手裡,說一句不好聽的,就更恐怖了。
尤其是火槍每射擊一次,後座力是非常大的。
他們連打個十幾槍後,整個胳膊都會紅腫,疼得不行。
可是,眼前的崔斯特,都已經打了五六十槍了,但他卻還是像沒事人一樣。
而且,在打槍的時候,後座力會讓他們身子猛振。
但崔斯特在打槍的時候,身子卻是穩如泰山,就仿佛這火槍根本沒有後座力一樣。
這就是身體素質強的好處了。
“這火槍,真不錯。回去後,我得讓斯威芙特為我專門打造一把。
不過,這火槍的威力雖好,但是,我想要威力更大的。
你們用的這種,在我手裡,太小兒科了。”
崔斯特有些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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