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後,上午,九龍法庭。
王竹賢案件庭審開啟。
站在被告席的王竹賢,依舊靚麗動人,隻是眉宇間透著一抹淡淡憂愁,給人一種我見猶憐之感。
最終的庭審結果,誰也不可預料,難免會有些擔憂。
“沒事的賢姐!加油!”
李峰坐在聽審席,出言安慰。
王竹賢微微一笑,心裡坦然很多。
“被告人王竹賢,請問案發當日,你是否開槍擊殺男子袁強(盲蛇)?”
控方律師向王竹賢提問。
“反對!”
辯方律師陳天衣道:“反對控方律師,對我的當事人進行誘導性話術。”
“反對有效,請辯方律師做出解釋。”
“我的當事人,並非主觀意識上的開槍殺人,而是在人身安全遭到極大威脅的時候,開槍自衛。”
陳天衣起身,麵向聽審席。
“諸位,試想一下,你們在麵對一夥窮凶極惡匪徒時,旁邊剛好有一把槍,你們會作何反應?”
“拿槍射他!”
有人回應道。
“肅靜!請辯方律師為此言論,提供證據。”
“我有人證。”
片刻之後,王金胖子和另一名劇組成員出庭作證。
王金將那天,盲蛇一夥提著砍刀棍棒衝進劇組行凶,逼迫他們拍三色片的事,詳詳細細講了出來。
最後還亮出自己在醫院的傷勢檢測報告。
另一個證人,則描述了王竹賢被威逼脫衣服,慌亂之中開槍的詳細經過。
兩人的證言被法官采納,殺人罪名是不成立了,基本可以定性為正當防衛。
現在的核心問題是,那把槍哪來的?
非法持槍,也是一個不輕的罪名。
“被告人,請你解釋,這把槍哪來的?”
控方律師拿出一個透明塑料袋,裡麵裝著那把退了子彈的勃朗寧手槍。
“我……我不知道,我當時很緊張,順手在桌上一摸,就摸到一把槍。”
“荒謬,桌上怎麼會憑空出現一把槍?”
控方律師逼視著王竹賢。
王竹賢不知如何回答。
很顯然,王竹賢最終是否被無罪釋放,這是最關鍵的問題。
現場氣氛一下緊張起來。
“桌上,為什麼不能出現一把槍?”
陳天衣提出反問。
眾人被他的話勾起好奇心,迫切想要聽他的下文。
“案發現場,是電影拍攝場地,當時正在拍攝一部槍戰片,現場出現一把槍,非常之合理。”
聽到這裡,眾人有種豁然開朗的感覺,差點忍不住為這個雄辯的家夥喝彩。
王金拍攝的電影叫《賭聖》,現場出現槍,再正常不過。
但很快,大家就發現這番言論經不起推敲。
控方律師道:“沒錯,現場的確會出現槍隻,但拍戲用的是道具槍,假的。而這把槍是真槍。”
一句話,讓庭審氣氛再次緊張。
“據我所知,劇組使用的道具槍,是高度還原的仿真槍,其外觀和重量,跟真槍毫無二樣,道具師采購道具時,不小心買到一把真槍,是極為正常的事。”
這句話,算是戳中核心點。
李峰聞言,心裡拍案叫絕,這個陳大狀,真不是浪得虛名。
喜歡港綜:洪興太子爺,老婆李佳欣請大家收藏:港綜:洪興太子爺,老婆李佳欣天悅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