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鄧紫棋和鄧媽媽已經明白,自己是被坑了。但是那800萬違約金,對他們而言真的是一筆巨款啊。
等了一會,鄧爸爸終於回來。
道理都不用陳旭再說,鄧媽媽和鄧紫棋直接就把事情經過說了一遍。
鄧爸爸其實也早看蜂鳥音樂不順眼了,簽約兩年多,女兒還是原地踏步,這算怎麼回事。
公司也不像個正規公司,隻有鄧紫棋一個藝人,十足的草台班子。
“那違約金...”
陳旭肯定的回答道:“我們挖人,肯定是我們付錢,不可能讓你們出錢的,你們隻要同意了就好。”
一邊是世界知名?)的作詞作曲家,一邊是兩年什麼動靜都沒有的小公司,選誰很難嗎?
尤其是鄧紫棋拿出那張劉德華演唱會的內場票,“爸媽,你們快點決定,我還急著回去看演唱會呢。”
於是鄧爸爸終於點頭,“好,隻要你能把合約搞定,我們女兒就交給你了。”
陳旭站起來和鄧爸爸握手,“哈哈,叔叔請放心,您不會後悔今天的這個決定的。”
然後鄧紫棋就和陳旭急火火的回了紅館,準備現場觀看演唱會。
看完演唱會,陳旭專門又把鄧紫棋送回來,這樣兩口子更加滿意了。
有才華,有禮貌,又有錢,把女兒交給這樣的人,放心。
哎,陳旭不會是看上自己女兒了吧...
晚上,鄧紫棋的妹妹鄧伊伶,得知姐姐去看劉德華演唱會了,還是內場票,頓時羨慕壞了。
“啊,為什麼不帶我一起。”她跺著腳發泄不滿。
鄧紫棋翻個白眼,“你不還在上學嘛,你怎麼看?”
鄧伊伶噎了一下,不樂意的跑到床上去趴著了。
鄧紫棋得意的說道:“我的老板說了,來年隻要劉德華還開演唱會,我肯定是嘉賓,到時候我帶你進後台看劉德華啊?”
鄧伊伶一下就從床上起來了,“真的?拉鉤!”
拉完鉤後,鄧伊伶又恢複了正常,圍在鄧紫棋身邊嘰嘰喳喳了起來。
少女時代們連夜回去了,陳旭則留在香港處理鄧紫棋的事情。
第二天上午,陳旭特意讓劉德華給自己介紹了一個大律師,然後把鄧紫棋的事情講給她聽,問他怎麼處理。
大律師仔細看了看陳旭拿來的合同,半天之後才給出意見。
“合同裡沒有明確甲方,也就是蜂鳥音樂的責任,也就是說,即使兩年了不出專輯,對方也是沒責任的。但是因為歌曲都是乙方寫的,甲方對乙方的職業發展沒有顯著幫助,反而規定了超高的違約金,明顯違背公平原則,倒是可以從這方麵下手...”
陳旭心裡有了數,開口問道:“那這個案子您有辦法嗎?”
大律師含蓄的點點頭,“你是華仔介紹來的,我也不和你說假話,這個案子可以打,但是有的扯皮。”
陳旭無所謂道:“那可以,隻要能在一個月內解決,800萬港幣能省多少,我都給您一半當傭金。”
大律師迅速考慮了一下,要是能把違約金談到200萬,自己就能分到300萬,這可比一般的案子強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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