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張興用的就是苦肉計嘛。
至於上春晚,本來就打算讓張興上春晚的,隻不過臨時受傷,這才換了杜曉宇....
理由怎麼說,還不是陳旭說了算?
這種消息捅出去之後,誰也保不住張晨。
還有三天就是春晚,張晨找人把人打的上不了春晚,多惡劣啊。
張晨心裡有數,買凶傷人,致人重傷,起碼兩三年起步。
自己真要進去,三年之後還能剩個什麼呢。開心麻花在不在了都不好說。
自己倒是想反訴陳旭敲詐,但是自己沒有證據啊。
人家陳旭倒是貨真價實的證據,還人證物證俱在呢。
自己的錢,和陳旭比起來就是個笑話。真要打官司,自己倒是弱勢的一方。
關鍵那群人傷了要上春晚的人,社會輿論絕對不會站自己這邊,自己打官司根本沒有一絲的勝算。
現在的徐胖子又在陳旭手裡,張晨根本沒辦法向他打聽事情經過,隻能聽程紀凱的。
在十分鐘的思考後,張晨看程紀凱毫不拖泥帶水的轉身就要走,還是沒扛住,答應了下來。
於是一會之後,遇凱也到了,得知張晨要把自己股份全部轉讓,遇凱吃驚的閉不上嘴巴。
“好哇,兩位股東都到了,這買凶傷人的事,遇先生你也知道吧?”
遇凱一下就變了臉色。
這事自己確實知道,但是自己當時勸張晨要慎重,不要胡來,沒想到張晨自己去做了。
但是此時說出來自己不知情,又有什麼含義呢。
遇凱看到張晨一臉喪氣樣,就知道麵前這個男人說的是真的。
於是也不再多言,眼睜睜的看著張晨和程紀凱帶來的人簽了合同。
不過陳旭還算是有良心,沒有趁火打劫,對於張晨60的股份,給出了1200萬的價格。
這把張晨都搞懵了,陳旭就算是隻出100萬,自己的股份也得賣啊,沒想到陳旭這麼良心。
程紀凱又轉向遇凱,“遇先生,你的股份考不考慮賣?”
遇凱雖然之前沒阻止張晨,不過確實是知情者。
這事沒傳出去就罷了,要是傳出去了,公司員工們知道了,以後自己的名聲也得臭。
張晨要教訓的,那可是沈騰,他可是公司元老啊。當初開心麻花能發展起來,沈騰絕對出了大力氣。
就因為人家要上春晚了,你就毀了人家的前途,其他人誰還跟著你乾呢?
現在有機會走,還是離開好了,要不然以後見麵了也尷尬。
於是遇凱也果斷將自己的股份出讓了,也收到了800萬。
比起當年10萬塊投資創業,現在變成了這麼多,也不算虧了。
遇凱心中,倒是對陳旭又佩服了起來。
這陳旭,現在這麼大氣的嗎?
陳旭為什麼這麼做,當然是因為自己公司現在不缺錢,自己沒必要為了省點錢,給彆人留下強取豪奪的印象。
真要500萬拿下開心麻花,估計張晨也得捏著鼻子認了,但那樣容易留給彆人話柄。
現在多花點錢,大家隻會覺得是正常的商業行為,而不會多想。
於是短短一晚上時間,開心麻花就易主了。
晚上,陳旭回去發獎金,挨打的張興5萬塊,其餘人5000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