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了幾天,孫俊傑那邊傳來消息,黃大橋的家人果然賠不出錢,原先5400萬的資產,隻能追回2200萬。剩下的還有3200萬的缺口。
這錢隻能陳旭這邊來出,黃大橋家裡可沒有能給他們兜底的人。
爺爺最終做了決定,準備把一半股票,也就是20萬股分給小叔一家,另外一半分彆分給大伯和小姑家,每家10萬股。
按理說出嫁的閨女不再分家裡的遺產,但是小姑作為家裡唯一的女性,從小待遇就不一樣,所以爺爺也算了她一份。
這件事,大伯和陳建國肯定沒意見,畢竟他倆從小就很照顧小姑,有意見的,估計也就是小叔了。
但是有一半股票是分給了小叔的,那他也不配有意見了。
分給小叔家的20萬股,賣了之後隻有3020萬,剩下的100萬陳旭可以給,但是那80萬必須得小嬸家出。
要是不讓小叔家出一點血,他就不會長記性。
所以陳旭和爺爺、父母都商量好,最終這麼和小嬸說了。
小嬸當然萬分不願意,但是爺爺的一半股票已經拿出來了,已經算多給了。
再怎麼算,分一半已經算不少的了。
陳旭也說的很明白,小叔已經交代明白了,他沒有包養小老婆,所以還能和小嬸繼續過。
那這筆錢就得小叔家出一部分,總不能他搞出來這麼大的事情,擦屁股都是彆人來,他們家一分錢不出吧。
當然,要是小嬸不願意,那就判三年好了,三年之後也能出來。
思來想去,小嬸還是同意了。
真要蹲三年,這個家還要不要了?
反正隻要人在,隨便找陳旭再要點,那也就賺回來了。
於是陳旭這邊湊了3200萬,加上黃大橋那邊追回來的2200萬,賠償給了被騙的那些人,小叔總算被免於起訴。
不過黃大橋浪費了那麼多錢,而且是集資案的主犯,他就沒這麼好運氣了,牢獄之災是免不了的。
孫俊傑也對辦案的領導打了招呼,不用格外關照,一切按照法律來就行。
於是對方也是懂了,關滿1個月,再把陳躍進放出來。
花錢消災,這件事才算是揭過去了。
不過,這件事對陳躍進來說也不一定算是壞事。
要是發現的晚了,黃大橋卷錢跑路,那隻有陳躍進自己背責任。
現在幸好早早就被陳旭發現,把事情消滅在了初始階段,要不然,到了後麵騙個幾億幾十億的,搞不好這輩子就在裡麵了。
因為這件事,陳旭還送了鹿曉菲一輛車,感謝她的提醒。
等到陳躍進蹲滿1個月後被放出來,小嬸大罵一頓之後才發現,陳躍進不但沒瘦,似乎還白胖了點。
自己在外麵擔驚受怕,人都憔悴了,瘦了好幾斤,這孫子在裡麵倒還過上舒服日子了。
之前陳躍進在外麵整天東奔西跑的,抽煙喝酒,自然就消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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