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豔婷正哭得投入,感覺到保鏢們的動作,還有周圍人的情緒變化,忙睜開眼看自己身上的條幅。
上麵寫著:“出軌的人數太多,實在記不住孩子的爹是誰,就算是眾籌的結晶吧。”
穆豔婷的臉色變得一陣紅一陣白,她奮力想要撕扯掉身上的橫幅,卻發現身後還插著彩旗。
“你們……你們太卑鄙了!你們居然明著欺負殘障人士!”
旁邊那個掃地的大嬸忍不住又笑起來:“原來你知道自己是個殘障人士啊?我還以為你隻知道你腿殘疾,不知道你有智障呢!
你們家的新聞鬨得那麼大,你還在這兒哭給誰看啊!
這裡是法院,是講法律的地方!你再哭也沒用,法律是講證據的!”
開庭的時間到了,吃瓜群眾們這才散開。
肖天翊和李墨秋走進辦公室,穆豔婷也被推進來。
整個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法官隻是象征性地調解了兩句,然後就判決離婚。
兩人的房產和車產都被穆豔婷給賣了,現在肖天翊名下的存款隻有幾百塊。
李墨秋拿出一份證據,證明穆豔婷還有一張儲蓄卡,裡麵的錢都是從肖天翊的工資卡轉過去的,現在居然有六十多萬。
法官立即判決凍結這張卡,並把卡裡的錢全都判給肖天翊作為賠償。
穆豔婷慌了。
這六十多萬的私房錢就連周美鳳都不知道,沒想到肖天翊的律師居然會查出來!
這些天周美鳳和穆顯洋那麼打罵她,她都沒吐口還有一筆私房錢,就是打算留著這些錢以後安身立命的。
如今全都判給了肖天翊,她以後的日子還怎麼過!
穆豔婷立即哭了:“這錢雖然是從肖天翊的工資卡上轉過來的,但也是他自願贈予,是我的私人財產!
再說了,全職媽媽就不能有工資嗎?我在家做家務帶孩子一樣也是付出勞動,這些是我這六年的辛苦報酬!”
李墨秋接著又拿出新的證據:“這一份是保姆霞姐的證詞,還有學校老師和鄰居們的證詞,以及麗水嘉園保安提供的證詞和部分監控視頻。
這些證據足以證明,穆豔婷全職在家的這六年裡,從來沒有做過一次家務,也從來不管兩個孩子。
一直以來負責家務的都是保姆霞姐,兩個孩子的接送也是保姆霞姐,甚至孩子去打預防針,都是保姆霞姐。
而在這段時間裡,穆豔婷每次都是獨自開車出門去跟情人約會,或者是去商場逛街,甚至連接送孩子都不願意做。
這裡有一份時間對照表,是每一次孩子出門打預防針或者去醫院看病的時間表,對應的是穆豔婷和情人開房的記錄,以及她在商場的消費記錄。
這份對照表足以證明,穆豔婷不光作為一個家庭主婦不稱職,她即便是作為母親,也是不稱職的!
所以,穆豔婷的這種行為是屬於私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她提出的全職補償,我方表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