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振東大手一翻轉,又是一粒珍珠。
“今天上山,小駝鹿下水吃水草的時候,從水底撈上來的,我本來尋思著,把蚌肉炒一炒,當晚飯的,結果就從裡麵擠出了十多粒珍珠。”
蕭振東伸手掏兜,把剩下的珍珠,也都拿了出來。
隻是,這些珍珠的品相,遠不及蕭振東精心挑選出的那兩粒。
“這些東西,你拿著玩吧。”
毓芳捏著珍珠,愛不釋手,“東哥,它真的好好看啊。”
“喜歡就拿著玩,以後我再遇見了,再給你找。”
“算了,”毓芳拒絕了,低聲道:“現在也不咋太平,珍珠啥的,太招眼了。”
珍珠、玉器、金銀,都是平常人家不敢留的。
便是偷偷摸摸藏起來了,也不會藏在自家,大多數跑到山疙瘩那裡,找個自己熟知的地方埋起來。
若是無人發現,子孫後代,興許還能用得上。
若是被人發現,也不會牽連自家。
至於財寶……
丟就丟了吧。
總比丟了小命強。
蕭振東也知道這個,沒強求,反正以後這些東西,少不了毓芳的。
“行,我知道了。”
毓芳看著手裡那十多粒奇形怪狀的珍珠,“不過,這些珍珠也有地方去。”
“啊?”
蕭振東看著那珍珠,不太確定的,“你要把它磨成珍珠粉?”
要是他沒記錯的話,上輩子,確實有人把珍珠做成美顏膏。
“不是,”毓芳笑眯眯的,“珍珠也是中藥材呢,回頭我賣金銀花和鐵皮石斛的話,順捎手把它也給賣了。”
“好,反正都給你了,隨你處置。”
“嗯呢。”
到了蕭家,毓芳從身後拿出來一雙鞋,“我給你做的,你穿上,試試看大小。”
是布鞋。
蕭振東心裡一暖,“給我做的?”
“那不然呢,”毓芳還是頭一次給彆的男人做鞋子,催促道:“彆嘰嘰歪歪了,你快點試試。”
“得嘞!”
蕭振東對這雙鞋子還是很看重的。
打開院門,取了水洗腳,還不忘用胰子仔細搓了搓。
毓芳:“……”
雖然嫌棄蕭振東磨嘰,可她心裡那叫一個高興。
這麼一來,證明蕭振東看重自己,連帶著,對她做的鞋子,也是格外著重。
鞋子一上腳,蕭振東都做好了會擠腳的準備。
結果,剛剛好。
他驚訝的看著毓芳,“這鞋子……”
毓芳收回思緒,“怎麼了?不合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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