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飽喝足,大家夥都有各自的事情要辦。
蕭振東要把陳勝利、周桃兩口子送到縣城去,還有王蓮也得順手捎帶著。
毓芳一個人在家裡,他根本就不放心。
於是,在送仨人走之前,他先帶著媳婦跑了一趟老丈人跟丈母娘家,把媳婦放在了那。
老兩口帶著孩子剛吃飽飯,看著閃現的女兒跟女婿,愣了一下,“唉?你們倆,咋這時候來了?”
覺著時間還早,下意識,就關切了一句,“吃了沒?”
“吃過了。”
毓芳的肚子又大了些,把小挎籃遞給老娘,“娘,這裡頭裝的是周嬸炒好的肉臊子,留咱們晌午,下麵條蓋麵吃。”
“好嘞!”
咋說呢。
習慣,是一個很可怕的東西。
要是按照以前的話,毓芳拿東西過來,毓母都不大敢接,生怕自己接了之後,女兒在家裡,日子不好過。
怕她被說,挖了自家貼補娘家。
但是,自從知道蕭振東是個什麼品性,人家是壓根就不計較這些細枝末節的人之後,她接東西的時候,也是越來越順暢了。
隻是接完了之後,還習慣性的問了一句,“光說你周嬸炒好的肉臊子,讓咱們中午下麵條吃。
她人呢?今兒個怎麼沒來?”
以前,都是這娘倆上門,一起跟著自己做點瑣碎活兒,嘮嗑的。
這……
冷不丁少個人,讓幾乎天天跟周桃湊在一塊的毓母,有些彆扭了都。
提到這個,毓芳也是挺無奈的,隻好對著老娘道:“嬸子說,在這兒住的時間夠久了,不好意思再叨擾下去。
這不,今兒個就要走了。”
“啥玩意兒?”毓母有些懵了,焦急的,“這住著好好的,怎麼要走了?
難道是,咱們大隊裡有些老娘們,在她眼前嚼舌根了?”
毓母一拍大腿,咬牙切齒的,“唉呀!這群遭千刀的玩意兒,一天到晚,不過自己的日子,就知道盯著人家那一畝三分地。”
“我也不知道,”毓芳自己是沒聽見什麼流言蜚語的,隻是,這種事情,也不好說。
歎息一聲,“但是,人家要走,我們留了,留不住,乾脆就隨他去了。
過段時間,再讓東哥去把人接回來,不就得了嗎?”
麵對毓芳的坦然,毓母點點頭,欣慰的,“人家老兩口,對你們小兩口是真不差。
咱們做人要講究一個良心,回頭再給接過來。”
提到這兒,她歎了一口氣,有些心酸的,“說實在的,這兩口子也是苦命人,孩子生了不少,就是一個都沒養住。
到了老,膝下空虛,孤苦伶仃的,也確實可憐。”
毓慶一直沒吭聲,皺著眉想了半天,自己確實沒啥能拿出手的東西,站起身,悶聲悶氣的,“東子,你先彆著急走。”
“嗯?”
蕭振東看著老丈人,笑嘻嘻的,“咋了?您還打算給那兩位整點紀念品帶回去啊?”
毓慶:“?”
紀念不紀念的,他不知道,也弄不明白啥意思。
畢竟上了年紀,沒有那麼多花裡胡哨的想法,隻是想遵從本心,給陳勝利帶點東西。
“你個臭小子,少沒事給老子扯犢子。”
笑罵了蕭振東一句,毓慶上屋裡翻找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