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吃的比村裡很多人都差。
其實他也有想過輕生,但是他又怕死,而且他知道要是他死了,父母會傷心的。
雖然方鳳秀可能是因為想要一個兒子才收養他的,但是相處下來怎麼可能沒有感情。
那個時候他急需要一件事情來改變現狀。
所以當他親生父母找過來的時候,他就同意回去了。
不過他有個條件就是要給他養父母五百塊錢。
要知道原身那個時候十六歲,七六年的時候,五百塊可是個巨款,有這錢在那裡都可以活的很好了。
他就是覺得自己就是養父母家裡的拖累,他這種累贅離開了,再加上親父母給的錢,紀父紀母的日子肯定會好過很多。
他親生父母同意了。
其實原身不知道,常寧卻知道方鳳秀和紀文勝其實並不想要那幾百塊的。
他們苦日子過習慣了,並不覺得現在日子過的苦,現在的日子再苦都沒有以前那麼苦有,而且眼看著日子越來越好過了。
兒子的爸媽卻找上門來了。
其實方鳳秀很想質問譚家人,為什麼要把阿寧給丟棄了,為什麼丟棄了還要過來找?
但是看見原身同意回去的時候,方鳳秀和紀文勝就算有再多的話也問不出口了。
畢竟是自己兒子的父母,哪裡有孩子不想跟著親生父母的?
而且他們看著譚家人光鮮亮麗的外表,就覺得原身跟著他們回去再怎麼樣也比在他們家好過,而且譚家人一看就是有錢的,肯定會好好養著原身。
常寧想說,紀家人想多了。
原身被丟棄的真相其實是狗血無比的,他是被他親媽的好閨蜜和她兒子互換了。
當然不是因為這個叫李蘭香的和譚父有一腿。
而是因為那個叫李蘭香的,是因為愛情嫁給她男人的,所以她男人的家境其實並不是很好。
後來她男人出事去世後,李蘭香就發現懷孕了。
她當然想要把孩子生下來,偏偏這個時候譚母也懷孕了。
李蘭香和譚母就初中同學,但是偏偏譚母嫁的比她好,還有自己的工作,所以李蘭香對譚母其實內心是十分的複雜的。
當兩個人一起生產,同時生下孩子後,李蘭香鬼使神差的兩個孩子給調換了。
雖然因為李蘭香嫁的蘇家條件不好又摳門,本來她婆婆想讓她在家裡生產的,但是譚母覺得生孩子不能這樣,想著反正兩個人的預產期差不多,兩個一起還有伴,所以就出錢給李蘭香在醫院生了。
雖然譚母幫了她特彆多,但是李蘭香還是換了孩子,原因自然是因為怕自己的孩子在蘇家日子過的不好,因為蘇家窮。
李蘭香雖然換了孩子,但是她卻不想養原身,或許是要省錢?或許是因為譚母的孩子她看著膈應?或許是她身體越發不好了,或許是不想原身當他男人的兒子。
或許或許千百種理由,反正李蘭香就從城裡出去走了許久的路然後把原身給丟了。
在常寧看來她根本就不打算讓原身活著,要知道一個嬰兒在山林中能活下來嘛?要不是方鳳秀原身怎麼可能活下來。
常寧看到這裡吐槽,原來感情現在自己是變成了真假少爺文中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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