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無可奈何,他改變不了兩口子的想法,主要他的意見不重要。
他說反對,反正秦芳一口咬定她的孩子她自己養。
實際上自己養個鬼。
原身的弟弟馮浩出生了,在原身大三的時候,開始的時候確實和原身無關。
不過這個事情在原身工作的時候發生了變化,原身找了一個程序員的工作,一個月工資一萬多。
馮家兩口子年紀上來了就開始惦記著這筆錢了。
秦芳說:“阿寧你就把錢給你爸媽我們兩個存起來以後給你娶媳婦,我和你爸的錢也就夠養你弟弟,是作為媽對不起你,但是你們也要體諒父母的不易。”
原身肯定不肯,但是秦芳會在原身單位裡鬨,原身隻好每月給五千,多的想都不要想。
不過後來等原身的弟弟八歲的時候,馮中的保安工作也沒有了,兩個人就靠著秦芳的一千多塊的退休工資。
至於馮中自然是沒有的,因為他還沒有滿六十,還差兩年,說給原身存的錢自然是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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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的時候還是遮遮掩掩的,最後是理直氣壯的。
用秦芳的話就是:“我們培養你大學畢業了,你弟弟應該也已經讀到大學了,我們有退休金不需要你養老,但是你弟弟你不能不管,再說了我們也沒有用你全部的工資,也就一個月五千,這是阿寧你應該負擔的。”
原身要是不給,這兩個人就帶著孩子穿的破破爛爛的來原身公司裡鬨。
原身能怎麼辦?
自然是給了,最開始是五千,後來漸漸的要的卻是越來越多了。
因為說馮浩要去參加什麼培訓班等等的。
原身有這個家庭導致姑娘聽見他的情況都打退堂鼓。
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要是嫁給原身就是一輩子都吃不完的苦。
誰樂意嫁給他。
主要等秦芳和馮中兩個人七十多歲的時候不是這痛就是那痛的,幾乎是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去醫院,原身是又要給自己的弟弟出學費出弟弟和爸媽的生活費,還有偶爾出醫療費。
生活的重擔都快把原身壓垮了。
常寧看到這裡暗道:“原身也就是豁不出去,他要是能豁出去,這三個吸血鬼也吸不到他。”
而且好些姑娘不嫁給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懷疑他弟弟是他兒子。
因為年齡相差太大了。
也不怪不熟悉原身的人心裡嘀咕了。
後來就這樣原身一個人拖著一家人二十多年到四十歲的時候都是孑然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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