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頭的丁國偉聽到這裡,也認真了半分。
“我不知道啊,你打算去哪裡?”
“我應該去魔都吧。”
前世陳文選擇在杭城上學,離家也不是很遠。
重生歸來,陳文選擇魔都是有原因的。
一來,杭城有太多陳文不開心的記憶了。
二來,他想要創業發展,魔都的經濟一直穩居華夏一線,說不定會有機遇。
隨後,陳文忽然話鋒一轉:“你要是沒主意的話,就和我一起報魔都的學校。”
之所以這麼說,完全是因為丁國偉這家夥也算是悲催。
去杭城讀了三年大專,和陳文一樣,當了五年舔狗。
遇到了一個姓黃的女生,結果結婚第二年就被帶了綠帽子。
老婆東窗事發跟著情人跑了,留下的孩子,還不是丁國偉親生的
若是這家夥不去杭城,或許能夠避免悲劇。
那頭答應的也比較爽快,畢竟倆人從小一起長大。
“成,你去哪我就去哪。”
隨後,丁國偉忽然神秘兮兮的開口。
“話說你和校花李夢瑤,到底是什麼情況呀?”
男生,有時候也會八卦。
“什麼什麼情況?就你們看到的情況呀,你該不會是眼紅吧?”
那頭的丁國偉語氣都有些酸溜溜的,但依舊嘴硬。
“我眼紅什麼,談戀愛有什麼意思,不和你說了,我自己玩去了。”
掛斷電話,陳文低頭繼續看書。
每個科目的必修等書籍,陳文都簡單地溫習了一下。
但大都淺嘗輒止,並沒有鑽牛角尖。
總歸是要給身體一個適應空間,知識也並非洪水猛獸,頃刻間就能湧入腦海。
年輕人的身體,總是不一樣。
前世的自己,白天當社畜,下班了還要給羅凝煙當舔狗。
所以大多數一個人的時候,都如同行屍走肉一般,對大部分事情都提不起興趣。
如今重來一番,十八歲的少年郎,正是激情四射活力澎湃的時候。
約莫一點鐘,陳文這才關燈睡覺。
兩個小時的溫習,總歸是有些效果的。
翌日十點,陳文起床洗漱準備出門。
“兒砸,這麼早就起來了,媽去給你弄早飯。”
劉芸在外麵修剪花卉,此刻從陽台露出一個頭。
“不了,我在外麵買,順便給同學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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