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小美帶著女兒獨自生活。
而劉洋,則和小雨堂而皇之地住在了一起。
02
原本以為,小美的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
但沒想到,幾個月後,小美卻突然來找我借錢。
她說:“胡姐,你能不能借我十萬塊錢,我有急用。”
我見小美神色焦急,便問她發生了什麼。
小美這才告訴我,她被劉洋和小雨起訴了,要她返還13萬塊錢的不當得利。
我一聽,頓時愣住了。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劉洋和小雨在一起後,小雨對劉洋百依百順,為了討劉洋的歡心,她甚至把自己的銀行卡都交給了劉洋保管。
劉洋一開始還感動不已,覺得自己終於找到了真愛。
但時間一長,他便開始肆無忌憚起來。
他不僅拿著小雨的錢打牌,還拿著她的錢補貼前妻小美。
那天,劉洋無意間得知,小美因為離婚,手頭有些拮據,便想著拿小雨的錢去討好小美,讓她不要跟自己計較。
於是,他便背著小雨,悄悄從小雨的銀行卡上轉了17萬塊錢給小美。
其中13萬,是給小美的補償,剩下的4萬,是讓小美幫忙還一下房貸。
小美原本不想收,但想著劉洋畢竟是自己孩子的爸爸,便收下了這筆錢。
但她沒想到,劉洋竟然會拿小雨的錢來給自己。
而小雨,也是在很久之後,才發現自己銀行卡上少了17萬塊錢。
她質問劉洋,劉洋這才承認自己把錢轉給了小美。
小雨一聽,頓時氣炸了。
她覺得自己對劉洋掏心掏肺,劉洋卻拿著自己的錢去補貼前妻,簡直就是個白眼狼。
於是,她找到小美,要求小美把錢還給自己。
小美卻覺得,這筆錢是劉洋自願給自己的,而且自己已經跟劉洋離婚了,沒有義務把錢還給她。
兩人爭執不下,小雨便一紙訴狀,將小美告上了法庭。
03
法院開庭那天,小美、小雨和劉洋都來到了現場。
小雨在法庭上,情緒十分激動,她指責小美:“你跟我老公已經離婚了,還拿著他的錢,你就是個不要臉的小三。”
小美卻十分冷靜,她說:“這筆錢是你老公自願給我的,而且我們已經離婚了,他給我的錢,就是給我的補償,我沒有義務還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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