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叫孫達,今年45歲,是一名貨車司機,每個月收入還不錯,但也很辛苦,經常要跑長途,一出去就是十天半個月。
我離過一次婚,前妻嫌我太忙,不顧家,和我離婚了,帶走了女兒。
離婚後,我一個人過了幾年,後來在朋友的介紹下,認識了現在的妻子陳燕。
陳燕比我小5歲,也是二婚,她前夫愛喝酒,一喝醉酒就打她,她實在受不了,就離婚了。
我們認識的時候,陳燕帶著一個兒子,我一個人生活久了,也想有個家,所以和陳燕認識沒多久,就重組了家庭。
婚後,我們也沒再生孩子,我對陳燕的兒子視如己出,陳燕對我也挺好,一家三口,日子過得還算幸福。
為了多掙點錢,我還是像以前一樣,經常跑長途,家裡的事情,就交給陳燕打理,每個月,我會把掙的錢都交給陳燕,讓她管家。
陳燕也沒讓我失望,把家裡打理得井井有條,對我父母也挺好,每次回去,都會給我父母買禮物,村裡人都說我命好,二婚還能娶到這麼好的老婆。
02
去年,我跑完一趟長途回來,突然感覺身體不舒服,頭暈目眩,去醫院一檢查,我得了腦血栓。
雖然撿回了一條命,但留下了後遺症,我左邊的手腳,都使不上勁,連走路都困難,更彆提開車了。
我失去了工作,也失去了收入來源,家裡的頂梁柱倒了,我心裡很不是滋味。
剛開始,陳燕還會安慰我,說她會好好照顧我,讓我不要擔心,我以為她是真心待我,心裡還挺感動。
可沒想到,這隻是她偽裝的表象,沒過幾天,她就開始嫌棄我了,每天對我大呼小叫,一點耐心都沒有。
我也想過請保姆,但請保姆要花錢,我每個月還要吃藥,還要複查,開銷很大,我掙的那點錢,根本不夠用。
沒辦法,我隻能讓父母來照顧我,陳燕對此很不滿意,說我不該把父母接來,家裡住不下,還嫌他們臟。
我爸媽都是老實人,聽了陳燕的話,心裡很難過,但又不敢和我說,是我無意間聽到他們的對話,才知道他們的委屈。
03
後來,陳燕就很少回家了,她說她要加班,有時候,甚至夜不歸宿,我知道,她是在躲我。
我也曾想過,要不要和陳燕離婚,可一想到我這樣的情況,離婚了我怎麼辦?我爸媽怎麼辦?我就猶豫了。
可我沒想到,陳燕比我更絕,她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了,她說我們感情破裂,沒法再過下去了。
我當然不同意離婚,可陳燕鐵了心要離,她說她願意給我補償,隻要我同意離婚。
我沒辦法,隻能拖著,可拖著也不是辦法,我的病情不見好轉,反而越來越嚴重了,連生活都不能自理了。
看著年邁的父母,還要為我操心,我心裡很不是滋味,我也想通了,離婚就離婚吧,總比現在這樣強。
可陳燕卻不願意了,她說我現在這樣,是她造成的,她不能不管我,她要照顧我,但她沒時間,也沒精力,所以她要求我搬出去,她去照顧我爸媽,讓我爸媽照顧我。
我當然不會同意,我爸媽年紀大了,他們照顧自己已經夠辛苦了,哪還能照顧我?
04
就這樣,我們陷入了僵局,誰也不願意讓步。
後來,陳燕居然玩起了失蹤,她搬了出去,電話也打不通,她這是要逼我同意離婚啊。
我沒辦法,隻能向法院起訴,要求陳燕分攤我的醫療費,每個月還要給我2000元生活費。
可陳燕卻說,我們雖然是夫妻,但感情早就破裂了,她沒義務照顧我,更沒義務給我錢。
她說她願意給我補償,但要我同意離婚,否則,她一分錢都不會給。
我很生氣,我們還沒離婚,她就是我妻子,她怎麼能這麼絕情?
好在,法院是公平的,法院認為,夫妻之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陳燕在我生病期間,不僅不照顧我,還起訴離婚,嚴重違反了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
所以,法院判決陳燕分攤我的醫療費,每個月還要給我2000元生活費,直到我康複為止。
聽到這個判決,我心裡終於有了一絲安慰,雖然陳燕不願意,但她還是得履行法院的判決。
05
離婚後,陳燕每個月都會按時給我打錢,但她從沒來看過我,也沒問過我的情況。
我知道,她是在躲我,她怕我會纏著她,怕我會找她麻煩。
其實,我也沒想過要找她麻煩,我隻是想要一個說法,想要一個公道。
我現在這樣,也離不開人照顧,我爸媽年紀大了,照顧我也很吃力,我也想過請保姆,可請保姆要花錢,我現在沒工作,沒收入,根本請不起。
我也曾想過,要不要再找個老婆,可我現在這樣的情況,有哪個女人願意嫁給我?
我現在很迷茫,不知道未來的路該怎麼走。
我有時候會想,如果當初我沒和陳燕結婚,如果我還是一個人,是不是就不會變成現在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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