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的一天晚上,趙陽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了車禍,送到醫院後,因為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聽到這個消息後,我整個人都懵了,我不敢相信這是真的,那個說愛我一輩子的男人,就這樣永遠地離開了我。
處理完趙陽的後事,我才從悲痛中緩過神來,開始考慮我們的未來。
因為趙陽的公司還在起步階段,他走了之後,公司就散了,那15萬也打了水漂。
而且,我們還沒有領結婚證,我也不是趙陽的合法妻子,無法繼承他的遺產。
於是,我就想著把趙陽名下的財產轉移到我的名下,也算是對我們這段感情的一個交代。
可是,讓我沒想到的是,趙陽的媽媽卻在這個時候跳了出來。
03
趙陽的媽媽是在趙陽去世後才得知這個消息的,她趕到石家莊後,對我是一頓指責。
她說我不該讓趙陽那麼晚還出門,更不該讓他一個人開車回家。
我知道趙陽媽媽心裡難受,就沒有和她計較,可是讓我沒想到的是,她竟然提出要我歸還趙陽名下的那15萬存款。
她說那是趙陽的錢,應該由她來繼承,我沒有權利占有。
我當然不同意了,那15萬是我和趙陽一起攢的,而且趙陽已經不在了,我留著這些錢,也算是有個念想。
可是趙陽的媽媽卻不聽我的解釋,她一口咬定我就是想占有趙陽的財產,還說要告我。
我當時真是氣壞了,我沒想到趙陽的媽媽竟然是這樣的人,趙陽屍骨未寒,她就開始惦記他的財產了。
不過,我也沒有怕她,畢竟我和趙陽是舉辦過婚禮的,雖然沒有領結婚證,但我們也是夫妻名義生活的。
可是,讓我沒想到的是,趙陽的媽媽竟然真的把我告上了法庭。
04
法庭上,趙陽的媽媽拿出一份我和趙陽沒有領結婚證的證明,主張我沒有繼承權,要求我歸還趙陽名下的15萬存款。
我當時就懵了,我沒想到趙陽的媽媽竟然會來這一手。
我試圖解釋,說我和趙陽是舉辦過婚禮的,而且我們是以夫妻名義生活的,可是法官卻告訴我,這些都不能作為合法婚姻的依據。
我一下子慌了神,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好在,我的律師告訴我,雖然我沒有繼承權,但趙陽的媽媽也沒有權利直接要求我歸還那15萬。
因為那15萬是我們共同的財產,趙陽隻有一半的處置權,他去世後,他的那一半應該由他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也就是他的爸爸和我(如果我們是合法夫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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