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前段時間,我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得知了孫新要起訴我離婚的消息。
我本來是不想回來的,我覺得這是他的事,跟我沒有關係。
可是,當我聽到他說要給那個女人一個名分時,我就忍不住了。
我覺得他很可笑,也很可悲。
他以為他是誰?他憑什麼替我做決定?
於是,我決定回來,看看他到底想乾什麼。
當我站在法院門口,看到孫新和那個女人手挽手走進來的時候,我愣住了。
那個女人看起來比我年輕,比我漂亮,也比我有氣質。
他們看起來很般配,仿佛我才是那個多餘的人。
那一刻,我突然有些後悔。
我後悔自己當初為什麼要那麼衝動地離開家,為什麼要放棄自己的女兒和婚姻。
如果當初我沒有那麼衝動,也許現在的一切都會不一樣。
可是,後悔又有什麼用呢?一切都回不去了。
庭審的過程很順利,孫新提供了很多證據,證明我們已經分居二十年了,感情早已破裂。
而我,除了口頭上的否認,什麼都拿不出來。
我知道,這場官司我輸定了。
所以,當法官宣判我們離婚的時候,我並沒有感到很意外。
我隻是覺得有些諷刺。
我們結婚的時候,沒有婚禮,沒有戒指,甚至沒有一句我愛你。
而現在,離婚的時候,卻搞得這麼隆重,這麼正式。
真是造化弄人啊。
庭審結束後,孫新和那個女人走了過來。
他看著我,眼神裡充滿了陌生和冷漠。
他說:“周翠,我們好聚好散吧。我希望你以後不要再打擾我們的生活了。”
我看著他,心裡五味雜陳。
我想說點什麼,卻又不知道從何說起。
最後,我隻能默默地轉身離開。
我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看著來來往往的人群和車輛,突然覺得自己好孤獨。
我不知道自己該去哪裡,也不知道自己以後該怎麼辦。
就在這時,我的手機響了。
是女兒打來的。
她問我:“媽媽,你在哪裡?爸爸說你回來了,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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