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夫李偉跟我提出離婚的時候,女兒六歲,兒子四歲。
離婚的原因很簡單,他在外麵有人了。
他說那個人對他很好,讓他感受到了被女人重視的滋味。
他說他跟那個人才是真愛,他可以什麼都不要,也要跟那個人在一起。
他甚至說,那個人已經答應他,會帶著他一起做生意,他們一定能闖出一番事業來。
我看著眼前這個跟我生活了八年的男人,突然發現,我一點都不了解他。
當初我們結婚的時候,一無所有。
我跟著他從山東來到河北,在這個陌生的城市裡,我們舉目無親。
結婚第二年,女兒出生了。
那幾年,李偉給彆人開大車,一個月掙五六千塊錢,雖然不多,但我們的生活還算過得去。
有了女兒後,我不願意再打工,想開一個服裝店。
李偉也支持,他說,給彆人打工,不如自己給自己打工,時間自由,還能照顧孩子。
於是,拿著我們全部的積蓄,再加上李偉跟他哥借的兩萬塊錢,我的服裝店開業了。
女兒一歲多的時候,我懷了二胎。
懷孕八個月的時候,我還在店裡賣衣服。
李偉心疼我,說不行就把店兌出去吧,我懷著孕,還要看孩子,太累了。
我不願意,我覺得懷孕又不是生病,不影響我看店。
再說,兌店容易,再想開店就難了。
兒子出生的那天,李偉還在出車。
等他回來的時候,兒子已經出生十天了。
他抱著兒子親了又親,說沒想到我這麼爭氣,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有了兒子後,李偉更加拚命地跑車了。
他說,他要多掙錢,讓我們娘仨過上好日子。
那時候,我覺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雖然我們沒有房子,沒有車子,甚至手裡連一萬塊錢的存款都沒有,但我依然覺得幸福。
因為李偉對我好,對我父母好。
我父母在山東老家,他隔三差五地就會給他們打電話,問我爸身體好不好,問我媽腰還疼不疼。
每年春節,他都會提前請好假,陪著我們回娘家過年。
村裡人都羨慕我爸媽,說他們有福氣,養了一個好女兒,找了一個好女婿。
每次聽到這些話,我心裡都跟吃了蜜一樣甜。
可是誰能想到,就是這樣一個人人誇讚的好女婿,竟然會出軌,還要跟我離婚。
2
離婚的時候,李偉說,他什麼都不要,隻要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他說,他知道自己對不起我,但他不能沒有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