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張先生。"我深吸一口氣,"我是想幫您。"
電話那頭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為斷線了。"為什麼?"他終於開口,聲音裡帶著警惕和不解。
"因為..."我看著窗外的陽光,想起林美娟那張理直氣壯的臉,"因為正義應該得到伸張。"
周末,我在一家偏僻的咖啡館見到了張偉。與我想象中憤怒崩潰的形象不同,他是個身材瘦削、戴著黑框眼鏡的斯文男人,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蒼老許多,眼角已經有了深深的皺紋。
"謝謝你來見我。"他拘謹地坐在我對麵,雙手緊握著一杯已經涼了的黑咖啡,"我以為所有律師都會站在她那邊。"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我遞給他一份保密協議,"您可以信任我。先說說您是怎麼發現這一切的吧。"
張偉的敘述平靜得可怕,仿佛在講述彆人的故事。他在大兒子學校要求驗血型後產生了懷疑,偷偷做了親子鑒定,結果如晴天霹靂。當他質問林美娟時,她不僅痛快承認,還得意洋洋地炫耀其他兩個孩子也不是他的。
"她說這是為了家庭好。"張偉的指尖在咖啡杯邊緣輕輕顫抖,"說靠我的工資根本養不起四個孩子,她是在幫我分擔壓力。"
我的胃又揪緊了:"您之前完全沒有察覺嗎?"
"我太信任她了。"他摘下眼鏡,揉了揉發紅的眼睛,"每次懷孕,她都說是因為我酒醉後不記得...我居然信了。"
他給我看手機裡的照片——豪華彆墅、進口車、孩子們上的國際學校。"我一直以為是她娘家給的資助,或者她投資賺的錢。"他苦笑著搖頭,"原來都是...賣身錢。"
這個詞讓氣氛瞬間凝固。我小心地問:"您有證據證明這些財產是用...情人給的錢買的嗎?"
張偉從公文包裡掏出一個u盤:"這裡有過去五年她所有銀行流水,每次懷孕後都有大額進賬,備注是"營養費"或"借款"。還有..."他猶豫了一下,"一些視頻和照片。"
我沒有立即查看u盤內容,而是問了一個更關鍵的問題:"孩子們知道嗎?"
"大兒子已經懂了。"張偉的聲音哽咽了,"他問我為什麼不要他了...田律師,我養了他八年啊!就算沒有血緣,我也..."他說不下去了。
我看著這個被徹底摧毀的男人,內心湧起一股強烈的保護欲。"張先生,根據《民法典》第1084條,即使沒有血緣關係,如果您與孩子已經形成撫養教育關係,您仍然可以爭取撫養權。"
他猛地抬頭,眼中第一次閃現希望:"真的?"
"但更重要的是財產分割。"我打開筆記本,"您說她想平分家產?"
"不止。"張偉的表情又陰沉下來,"上周她逼我簽了一份協議,說如果離婚,所有財產歸她,我還要支付撫養費。我當時...太震驚了,就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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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頭一緊:"您有協議副本嗎?"
他從包裡拿出一份文件。我快速瀏覽後倒吸一口冷氣——這完全是一份"賣身契",不僅要求張偉放棄所有財產,還要他承擔四個孩子的撫養費,包括那三個與他毫無血緣關係的孩子。
"這協議明顯不公平,可以申請撤銷。"我指著《民法典》第151條給他看,"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撤銷。"
張偉如釋重負地長舒一口氣,隨即又緊張起來:"但她那些情人很有勢力,會不會..."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我堅定地重複道,"我們會贏的。"
接下來的兩周,我幾乎把所有業餘時間都投入到了這個案子中。調查越深入,我越感到震驚。林美娟不僅與多個男人保持不正當關係,還精心策劃了每一次懷孕,把婚姻和孩子當作斂財工具。更可怕的是,她似乎真的認為自己沒有錯,在社交媒體上大肆宣揚"女人要為自己著想"的扭曲價值觀。
開庭前一天,林美娟突然來到律所,這次她沒預約,直接闖進了我的辦公室。
"田律師,我聽說你在幫我老公?"她雙手撐在我的辦公桌上,鮮紅的指甲像十滴血,"你知道得罪我有什麼後果嗎?"
我平靜地合上文件夾:"林女士,我隻是在履行律師職責。"
"職責?"她冷笑,"收了我老公多少錢?他那種窮鬼能給多少?我雙倍給你!"
我站起身,直視她的眼睛:"有些東西是錢買不到的,比如尊嚴和正義。"
她的表情扭曲了一瞬,隨即又恢複了那種傲慢的笑容:"正義?你以為法院會站在他那一邊?法官也是男人,他們最懂男人那點齷齪心思!"
"明天法庭見。"我按下通話鍵,"小李,送客。"
林美娟氣急敗壞地走了,留下一地刺鼻的香水味和一句惡狠狠的威脅:"你們會後悔的!"
第二天庭審異常激烈。林美娟請了城裡最有名的離婚律師,對方巧舌如簧,試圖將林美娟塑造成一個"為家庭犧牲"的賢妻良母,而把張偉描繪成冷漠無情的丈夫。
但當法官查看我們提交的證據——親子鑒定、銀行流水、那些不堪入目的照片和視頻,以及林美娟在社交媒體上炫耀如何"利用男人"的截圖時,法庭氣氛明顯變了。
最關鍵的轉折點出現在質證環節。我申請傳喚林美娟的前老板——三兒子的親生父親出庭作證。那個中年男人不情願地承認,林美娟確實以懷孕為由向他索要了200萬"補償費"。
"她說如果不給,就告我強奸。"他在法庭上擦著汗說,"我給了錢,她就去做了流產...至少她是這麼說的。"
法庭一片嘩然。林美娟臉色煞白,她的律師也措手不及。
最終,法官當庭宣判:因林美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存在重大過錯,夫妻共同財產按37比例分割,張偉獲得70;鑒於張偉與三個孩子已形成撫養關係,且林美娟不適合擔任監護人法庭已采納心理評估報告),四個孩子的撫養權全部判給張偉;之前林美娟脅迫張偉簽署的不平等協議予以撤銷。
宣判那一刻,張偉捂著臉哭了。而林美娟則歇斯底裡地大喊"不公平",被法警請出了法庭。
庭審結束後,張偉紅著眼眶向我道謝:"田律師,沒有你,我可能真的會一無所有...包括孩子們。"
我看著這個重獲新生的男人,內心充滿欣慰:"這是法律的勝利,張先生。希望您和孩子們能有新的開始。"
他點點頭,猶豫了一下又問:"你覺得...我該告訴孩子們真相嗎?"
"這取決於您。"我輕聲說,"但愛比血緣更重要,您用八年時間證明了這一點。"
走出法院時,陽光明媚。我深吸一口新鮮空氣,感覺整個人都輕鬆了許多。這個案子教會我的不僅是法律知識,更是對婚姻、責任和誠信的深刻理解。
手機震動了一下,是王律師發來的消息:"案子處理得很漂亮,回來給你加薪。"
我笑著收起手機,走向地鐵站。生活中有太多像林美娟這樣理直氣壯的人,但正義永遠不會缺席——這就是我選擇成為律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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