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薑茹曼再次出現在了林祥辦公室的時候,一臉的興奮的將自己手中和三大運營商的合同擺到了林祥的麵前。
林祥都不用翻合同,隻看其一臉喜悅的模樣,便知道這次合作的結果肯定大好。
不過其然,
當林祥看到,扣除市場廣宣成本五五分賬之後,林祥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涼氣。
既然技術、運營等等其他的成本不需要承擔的話。
這相當於,下載一首次彩鈴3塊,星耀娛樂什麼都不需要管,版權費就能收入1塊多。
麵對林祥的差異,薑茹曼也解釋道:
“他們雖然看到了這個市場的前景,但是目前也隻是和我們‘星耀’進行試點合作,所以才會給我們很高的比例。
而且我們都是簽了保密協議,
我估計到時候這個‘彩鈴’業務一旦大火,其他唱公司和他們合作的時候,可不會這麼簡單了。”
對於薑茹曼的話,林祥點了點頭。
畢竟林祥比誰都清楚,三大運營商的強勢。
雖然三分天下,隨時都個你死我活,但是關係的集體利益的時候,他們的關係簡直比親兄弟還親。
正在林祥以為這個事情塵埃落定的時候,薑茹曼嘴角露出一絲壞笑。
隨後從另一個文件夾裡,拿出了一份合同擺到了林祥的麵前。
“這是移動單獨找我洽談的一個附加合同。”
林祥結果一看之後,忍不住發出一聲國粹。
“臥槽,竟然還有這種好事?”
“簽不簽?”
麵對薑茹曼的問題,林祥毫不猶豫的便將自己的名字寫了上去。
“有錢不賺,這不王八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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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這就找移動那邊的負責人。”
薑茹曼說完,便直接扭著嫵媚的腰肢,快步離開了林祥的辦公室。
其實移動提出附加合同也很簡單,
他們就是要求林祥成為移動的獨家代言人,允許接另外兩大運營商相關的廣告。
同時必須為移動定製一首專屬廣告歌曲。
而給林祥的待遇,不僅有每年500萬的代言費。
而且“星耀娛樂”與移動之間關於“彩鈴”合作原本的五五分賬,改為六四。
這樣的要求,在林祥的眼中簡直和送錢沒任何區彆。
所以林祥當即就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下來。
沒過多久,
看到葉蓮一副乖乖女的模樣出現在了林祥的辦公室,熟練的給自己泡著咖啡。
林祥詢問道:
“音樂版塊那些人員部門熟悉的如何了?”
“大部分都了解了?”
結果葉蓮遞過來的咖啡,林祥抿了一口之後道:
“行,那我給你一個任務,你先練練手。”
隨後,林祥拿過紙筆寫寫畫畫之後,很快便將其推到了葉蓮的麵前。
“呐!這首《香水有毒》交給翟紫格來唱,儘快讓其發行。”
“好的,祥哥!”
葉蓮接過之後,乖乖的答應了一聲,告彆林祥之後便緊張的朝外走去。
嘴上還忍不住小聲嘀咕著:
“先找法務部注冊版權,再聯係藝人及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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