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人一聽這動靜就知道壞了,這是讓黑瞎子給嚼了啊。
然後另一把槍頂到洞口,一口氣把十發子彈全打了進去。
本以為這回能把黑瞎子掃死了,結果一聲怒吼,一頭血淋淋的棕熊從石砬洞裡竄了出來。
一共兩把槍,一把槍落在洞裡,一把槍打光了子彈,七八個人麵對一千多斤的大棕熊,連個還手之力都沒有,全都給踢騰了不說,還叼走了一個人。
江河聽到這裡眉頭都皺了起來。
“也就是說,這頭棕熊已經吃了兩個人了?”
“誒,洞裡那個,好歹還撿回來半拉,叼走那個可就難辦了。
有人說要追,不管是死是活的,把人找回啊,但是我沒讓!”
江河說:“你還真說對了,你們追上去,跟送菜沒什麼區彆!”
江河的臉色嚴肅了起來。
野牲口不吃人還要打呢,何況是吃過人的。
山裡有鐵律,吃過人的野牲口,必須要打死。
為啥?
因為人好吃啊。
人的血液裡,有野牲口最需要的鹽份。
再一次,總說肥豬肥豬,其實人的體脂率比豬還要高呢。
而且人除了頭發,除了那地方之外,幾乎沒什麼毛。
在野牲口的嘴裡,絕對是肉嫩骨頭嘎崩脆,比柴了吧嘰的野豬麅子啥的好吃太多了。
那感覺,就像吃了半輩子大碴子,突然吃了一個宣的乎的白麵大饅頭配紅燒肉一樣,吃了就忘不了。
這頭棕熊如果不打死它,它肯定會回來接著吃人的,那樂子可就大啦。
洪大彪顯然也是知道這一點的,所以才把江河拽來,非得把這頭棕熊乾掉不可。
在山裡,是絕對不會有那種聖母的。
說什麼人家沒招你沒招你,你非得去打人家,還沒打過,讓人家咬死了都活該這種話。
敢說出來嘴巴子不給你抽腫了才怪。
天大地大,人最大。
在林場住了一宿,第二天一早上,江河和春雨牽著狗就進了山。
洪大彪本想跟著一塊去的,但是江河沒同意。
如果是黑熊還好,那可是一千多斤的大棕熊。
江河又不是沒打過,那玩意兒老霸道了,但凡一槍打偏了,它就會衝上來。
洪大彪沒啥經驗,萬一被大棕熊掄一巴掌,必死無疑。
江河看著陰沉的天色,還有鉛色厚重的雲層,得加快速度了,要下雪了。
一場雪下來,什麼痕跡都沒了,想找那頭棕熊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那頭大棕熊受了傷,又叼走了一個人,很快就找到了血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