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的男朋友叫齊向晨,兩人是經朋友介紹認識的。
交往了一段時間後,兩人感情漸佳,時不時出去約會,還去對方家裡逗留。
一次早上,齊向晨給原主發短信,說他感冒了。
原主十分擔心,就來到他家,想帶他去醫院。
齊向晨說不用,拿著原主的手,說隻要原主看陪陪他就好了。
兩人正濃情蜜意的時候,一個女人從齊向晨的櫃子裡竄出來,現在原主不會照顧齊向晨,不配當他的女朋友。
原主震驚極了,問齊向晨這女人是誰?
齊向晨卻支支吾吾不回答。
原主十分生氣,認為齊向晨背叛自己了,拿起包就要走。
齊向晨一把拉住原主的手,不讓原主走,他語氣哀求:“你彆走,你聽我解釋,她是我前女友,她看見了我的朋友圈,就來照顧我,她是擔心你誤會,在躲進衣櫃裡的。”
說著,齊向晨給那個女人使了一個眼色,那個女人才不情不願的說道:“對,就是這樣,我是他前女友王明月。”
原主有所懷疑。
齊向晨直接翻出他和王明月的聊天記錄讓原主看。
原主看了聊天記錄後,鬆了一口氣,不過還是齊向晨說:
“既然你和她分手了,就分的徹徹底底,要是下次再讓我抓到你們聯係,我們就分手。”
“不會的,不會的。”齊向晨連連保證自己以後再也不會聯係王明月。
並且當著原主的麵把王明月的所有聯係方式都拉黑了。
王明月見狀氣的眼淚都出來了,不過她不怪齊向晨。
而是怪原主,罵原主是狐狸精,專會勾引人。
原主當即就和她罵了起來。
不過有齊向晨護著,原主也沒有吃虧,罵的王明月接連敗退,落荒而逃。
之後,原主觀察了齊向晨一段時間,見他沒有和王明月藕斷相連。
才放心,帶他回家看父母。
可是就在兩人即將要訂婚的時候,原主去齊向晨家取自己遺落的平板時,又在齊向晨家看見了王明月。
她正在打掃衛生。
看見原主,王明月還得意洋洋的跟原主說,“看見了沒有,就算你再怎麼說,向晨也不會和我分手的。”
“而且我告訴你,我一直都沒有和他分開,在你不在的日子,我就住在他家,和他睡在一張床上。”
她得意的揚起下巴:“跟我相比,你才是那個小三。”
原主惡心的想吐。
一離開齊向晨家,就跟他發短信,說分手,並把他的一切聯係方式都拉黑,就在原主打算重新生活的時候。
一輛黑車朝原主駛來,把原主撞飛了,又在原主的身上來回碾了好幾回。
開車的時候王明月的發小周二。
周二殺完原主後,就跑了,警察也沒有找到她。
齊向晨傷心了一陣後,娶了王明月。
王明月過上了自己想過上的日子。
……
徐儘歡來到時候,正在齊向晨家家門,她敲了敲門。
好久,齊向晨才來開門,看見她,十分驚喜。
說話都結巴了,“我沒有想到你會來。”
“是我來的不是時候嗎?”徐儘歡挑眉。
齊向晨臉色僵硬了一下,隨即說笑著道:“說這話什麼意思?你是我女朋友,你想什麼時候來就什麼時候來,哪怕你住在這裡都可以。”
徐儘歡聳了聳肩,沒再搭話,繞過他往裡麵走。
屋子裡乾乾淨淨,廚房裡還熬著粥,她好奇的問道:“你可真厲害,生病了,都有力氣給自己熬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