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因為家暴和丈夫王啟明離婚。
因為原主沒有工作,再加上王啟明不肯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原主隻能忍痛拋下兒子。
原主就是一個普通的女人,連初中都沒有畢業,離婚後也是在一家小飯店打工。
每個月工資兩千,說要寄一千給王啟明。
一開始原主是想親自送到王家,並見見兒子。
可是王啟明一家堅決不願意,還威脅原主,如果那樣做的話,他們就讓原主這輩子都見不到王子恒。
原主隻能妥協,原主這撫養費一給就是幾十年,直到王子恒結婚。
主要還給包了一個十五萬的大紅包。
王子恒很感動。
可這感動很快消失了,因為原主發生了車禍,司機逃逸了,原主問王子恒借錢。
原主有給自己交社保,再加上受傷不嚴重,最多幾萬塊錢就可以解決,而且隻是借錢。
原主本以為這件事沒有任何問題。
可卻沒想到王子恒拒絕了,還質問原主怎麼有臉找他?
原主直接被他說懵了。
她怎麼沒有臉?
她反問王子恒。
“那是你應該給的,就憑你以前拋夫棄子,你給那錢隻是為了彌補你的良心,不要把你說的那麼高尚。”王子恒義正辭嚴。
原主卻感到心寒。
之後,王子恒沒有給原主錢,原主問朋友借了一點錢,勉強度過了難關。
不過由於這場車禍,原主的身體受到了很大的影響,不能再從事重體力工作,收入也大幅度下滑。
再加上要還朋友錢,在王子恒問她要錢時,就拒絕了。
王子恒再也沒有聯係原主。
……
“離婚可以,但是孩子得跟我,不能帶走。”長得十分強壯的王啟明態度堅決的說道。
他心中篤定了,麵前這個女人為了兒子不會離婚。
可徐儘歡卻跟原主做出了一樣選擇。
原主是害怕死。
她是不想和這種垃圾牽扯到一起。
她毫不猶豫的點頭:“可以,孩子跟你。”
王啟明似乎沒有想到她會是這個回答,仔細端詳她的神情,見她是認真的,嘲諷道:“你可真狠心,那可是你兒子,你忍心拋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