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莊大門外一家一家的大人領著孩子已在門口等候了多時,徐田開門的時候人群呼啦啦的圍了上來,嚇了他一大跳。
“東家,我們也想賣花。”
“東家,行行好,讓我們家丫頭也去賣花吧!”
徐田知道昨天賣花的事,於是招呼大家先等一等,然後去稟告林琳此事。
林琳出來的時候,就看見外麵的人有的圍著招財貓,有的望著旺財狗,還有仰著脖子看匾額的,如果他們有照相機,那場麵一定是一家一家的父母領著孩子在旅遊景點打卡拍照的場景。這倒是啟發了林琳是不是可以搞一個照相館?是不是可以把百花莊弄成網紅打卡點?
昨日賣花的百姓認出了林琳趕忙上前說:“東家,我們是來進貨的。”
林琳看著後麵黑壓壓的一群人問:“那他們呢?”
眾人七嘴八舌的回答,“我們是南郊西河村的,昨天小娃子們一回村就顯擺自己賣花掙錢了,這一下家裡有小娃娃的就都來了。”
一下子來這麼多人倒也是好事,畢竟京圖特彆的大,幾個孩子也不能走得特彆遠,但是人多了也就有了競爭,怕是孩子們為了搶客會打起來,如果管理不好大人再進去摻合,指不定會出什麼事呐。
林琳說:“不好意思各位鄉親,我不知道你們今天會來這麼多人,所以我沒準備那麼多人的貨,昨天賣過花的孩子你們先進來取貨,其他家你們如果想賣花,那就要先培訓,培訓合格了才可以賣花。”
百姓們麵麵相覷“培訓?啥是培訓啊?咋還要挨訓呢?我們是不是來錯了?”
林琳微笑著解釋道:“培訓就是教你們怎麼賣花的意思,這裡麵有很多規矩,是要嚴格執行的,還要簽合約,做不好違了約是要去衙門坐牢的。”
百姓再次展開了小的討論,“還要簽約啊,會不會是騙人的?那是不是就等於我們把自己家孩子賣給他們啦?”
林琳等了一下,給他們一點商量的時間,問道:“同意我的說法的那就站到這邊來。”她指了一下台階上。
有個百姓問:“東家的意思是要我們賣孩子嗎?要是這樣那我們就不賣花了,我們日子雖然清貧,但還不至於到賣孩子的地步。”
林琳很看好這位把孩子當回事的家長,看著他解釋道:“不是賣孩子,是要簽一個守規矩的條約,例如一個花童正在賣花給客人,另一個花童是絕對不可以再過去賣花的,花童之間不可以在大街上打架,不可以改變價格等等,還要按照花童的規範禮儀賣花,昨天那幾個花童就做得很好。以後賣的好還可以做小管事呐。”
百姓一聽這個,再次嘁嘁喳喳的議論起來,爭搶著說願意。
林琳轉而又嚴肅的說:“不過,如果培訓不合格可不能賴著不走給我製造麻煩,那我會依照培訓條約讓衙門來抓人的。還有,培訓三天家裡要跟個大人,合格後賣花的孩子早晚都要有父母接送,不然我可不敢把那麼多工錢給孩子,還需要你們大人過來按手印領回去。”
這些條件百姓聽明白了之後都表示接受了,沒有退出的。
林琳心裡想著,跟他們也不認不識的,還是用條約和衙門來製約一下比較好。這麼一來百姓就覺得百花莊大家大業的還和衙門有關係一定不好惹,最起碼想點什麼壞心思的時候也得掂量掂量。
昨天賣花的花童家,林琳比較特殊對待,實在是因為那幾個孩子太會賣貨了,一看就是乾銷售的好苗子。
林琳寫了一份賣花規範條約,跟那幾家說明白了之後,他們就都按了手印。
林琳又給這幾個孩子一人發了一輛兒童版三輪車(倒騎驢的那種,車槽在前麵,能裝不少東西,不是很大,一個五六歲的孩子能騎的那種玩具車),並且榮升他們為小管事,工錢從每束花200銅漲到了300銅。
早上來上貨的時候取車,晚上來結銀子的時候還車。車丟損都是要賠錢的。講明白了之後,孩子們那更是寶貝他們的小車。林琳還在小車後座插上一麵小旗:南郊百花莊。這不就是一個個小小的移動式地標廣告了嘛!
林琳根據係統裡的地圖頁麵讓這幾個孩子各負責兩個街口,以後還要負責管理其他小花童的秩序和監管他們的不良行為。
這幾個小花童確實個個都是小機靈鬼啊,因為一台小三輪車更是乾勁十足,紛紛跟林琳表態,“東家姐姐,我保證多多賣花,比昨天還要多!”,“我也是我也是,東家姐姐,我一定好好愛護小車車”。
林琳說:“誰要是以後乾得好,等姐姐開了花店,就聘請她做賣花的花仙子怎麼樣?”
孩子們沸騰了,“哦~太好嘍,太好嘍,長大了我就能做花仙子嘍~”
這幾個孩子牢記了幾條規矩之後就跟著父母進城了,一路上一起趕路一起開心的唱著“小小姑娘,清早起床,提著花籃上市場,走過大街,穿過小巷,賣花賣花聲聲唱!”幾個娃娃的家長還商量以後就這樣一起來上貨,看著自己孩子騎著車十分有出息的樣子,他們做父母的心裡彆提多自豪,未來的盼頭有了,自然各個都洋溢著喜慶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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