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人家的房子拆之前就得和人家談妥,給多少錢願意拆,然後給人家提起訴訟的時間。
這樣才是一個完整的拆遷程序。
周雲的這句話說出來,魏檢沒說話,因為這確實違反了程序。
“第二點,在拆遷補償之前沒有給出明確的補償標準,從這個公示的時間上就可以證明,之前確實沒有給出過。”
“綜上所述可以說明,僅僅隻是村裡說要拆遷,然後沒有任何的程序任何的書麵文件,就要直接開始拆了,那在這樣的情況下,我的兩位當事人擋著施工現場不讓乾活有問題嗎?”
“保護自己的財產難道也有問題?”
老魏聞言終於苦笑了一聲道:“這樣確實沒什麼問題。”
“那好,後麵村委和項目方那幫人說是要給錢,那在這樣的情況下,我的當事人是不是有理由認為這就是村裡拆遷給的補償呢?”
“憑什麼就認為這是敲詐勒索了啊?他們兩人從頭到尾都是為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沒有任何非法占有的目的,怎麼就是敲詐勒索了呢?”
老魏沉默了,沉默著不知道說什麼。
作為一個法律人,當麵鑼對麵鼓的辯論他沒辦法瞎說。
周雲說的邏輯非常清楚,刑事案件必須得達到排除其他一切可能的標準才行。
如果沒有排除其他可能,那就隻能算是疑罪從無。
就比如說這裡,周雲的問題就是你憑什麼認為人家那是非法占有為目的,人家從頭到尾沒有見過任何的補償標準,所以根據自己的想法來要自己的補償,有問題嗎?
這算不算是一個非常大的可能性呢?
眼見老魏不說話,周雲又道:“這兩個案子我至今仍然沒有閱卷權,所以我真的很好奇一點,魏檢,之前的時候,到底有沒有調查過這個關於補償標準的公示!”
聽到這話,老魏抬起頭猶豫了一下,他看過卷宗,所以他知道,當時確實沒有從這方麵來調查。
就是認定,兩人堵著人家的門來要錢,以威脅不讓對方施工的方式來要錢,這就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敲詐勒索……
問題大了啊。
想到這裡老魏直接道:“周律師,走和我進辦公室,你那邊肯定有相應的申訴狀了吧,給我,我們來好好討論一下。”
老魏是在三年前才調到這邊的,所以這些事其實對他沒什麼影響。
刑事申訴第三好的就是這種情況,第二好的則是原本的領導退休,第一好的自然是原本的領導進去。
原本的領導進去,那不用想,申訴真的特彆靈,真的,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經曆過申訴,但真的很靈,申訴起來特彆容易。
而像是老魏這種情況,他其實還要顧忌一些事的,所以之前的申訴一直都沒有能成功立案。
但是現在有了新證據,而且有了一整套新的邏輯,那這就必須得進行審查!
隻是……看著旁邊笑眯眯的周雲,老魏真的感覺這家夥這次是要把中院坑死了。
中院那邊一個案子兩個案子的各種拖,結果高院再審了一個,檢察院抗訴了倆,剩下那個……這家夥不會是要去找公安吧?
真要公安機關那邊搞了第三個,那麼問題來了,誰最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