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萬兵愣了一下,開雜貨店的,叫劉小明……仔細想了半天,然而還是沒有印象。
這下輪到對麵負責審訊的民警有點懵了,這家夥什麼情況,這個事都不記得嗎?不應該啊?
按道理來說對方應該記得很清楚的吧,畢竟把人家打成了那樣,而且後麵還因為這個被拘留了十天,總應該記憶很深刻吧。
然而田萬兵是真的沒想起來,因為他那段時間剛好是事業得意的時候,這種打架的事可以說太多了。
按道理來說,能做到那一步的老板基本上不可能動不動就和彆人打架,但田萬兵不一樣,他一直都是這樣的人,尤其是喝了酒之後。
眼見田萬兵在那裡一直想不起來,審訊民警終於還是沒辦法了,把早已經準備好的筆錄拿了出來,這是之前行政拘留時候做的筆錄。
田萬兵仔細看著被拿過來的筆錄,終於把這個事給想了起來。
劉小明,開雜貨店的,自己那天剛好陪領導呢,喝了不少酒,本來就心裡火氣很大。
畢竟他這種做生意的,必須得仰仗領導,人家一句話就可能讓他沒飯吃。
所以陪領導吃飯那是真的會受氣。
受了氣,還喝了不少酒,然後剛好和劉小明發生了口角,就直接動手了。
但是這個案子當初不是說已經解決了嗎?
看著手中的筆錄,田萬兵仔細地回想了半天,然後組織了一下語言開口道:“你說的這個人我有印象了,當初我確實和他發生過衝突。”
“但是這都多少年的事了,沒有十年也有八年了吧,你們這都要管?”
“況且當初就因為這個事把我關了十天,怎麼現在還要再關?沒完了是吧?”
田萬兵確實不太懂法,但他還是有點本事的,就沒見過這樣的事。
都過去這麼多年了,結果還要因為這個事追究自己的責任,這簡直有毛病吧。
“不是我說啊,你們公安是閒著沒事乾了是吧,啊?那麼多的犯罪你們不去管,我這快十年的事了你們現在又追著不放?”
“就沒見過你們這辦事的,把我抓起來又能咋樣,那當初都已經關過我了。”
隻能說不愧是和警察打交道很多的老油條,進來坐在後悔椅上一點都不慌,還能在那裡指責警察。
審訊的民警聞言笑了笑,對於這種人不怕你說話,怕的是一句話都不說,隻要你說話,那就好辦了。
其實以現在的證據來看已經足夠了,對沒錯已經足夠了,因為當初的筆錄裡寫的很清楚……
所以有時候這些事真的很難說,當初的情況,按照田萬兵的話說已經擺平了,隻是行政拘留了十天。
但是呢,負責訊問的民警在做筆錄的時候又事無巨細的把整個過程都弄得很清楚,以至於現在隻要把傷情鑒定給加上,證據就已經足夠了。
因為在筆錄裡寫的清清楚楚,田萬兵當時狠狠地踹了劉小明的腿部。
筆錄裡田萬兵是這麼說的,當時他喝了酒,對方又罵他,所以一怒之下動手了,而且對方也動手了。
於是他們幾個人把對方打倒之後又狠狠地踹了幾腳,就是踹了腿部和屁股那些個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