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樣一位罪大惡極之人,卻未能受到應有的懲罰,反而逍遙法外,繼續危害社會,這不也是問題所在嗎?
至於聶曉娥,她的遭遇固然令人痛心疾首,但她所犯下的過錯也同樣令人無法原諒。
然而,她的經曆不也正好從一個側麵反映了人性的扭曲嗎?
站在普通人的立場上,老k無疑被視為一位為民除害的“英雄”。
但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他就是一個殺人犯。
儘管這些人罪有應得,但老k的行為並不能成為他殺人的借口。
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這是社會的基本準則。
但不可否認的是,正是因為有了老k這樣的極端行為,這些深藏的罪惡才得以被揭露於世,但老k這麼做肯定是不對的。
這不禁讓陸遠舟回想起一樁同樣觸目驚心的校園霸淩案件。
在那起案件中,兩名孩子因長期進行校園霸淩並最終殘忍殺害了另一名受害者,而他們最終被判處的十幾年有期徒刑,在公眾輿論中引發了廣泛爭議。
眾多網友紛紛表示,這樣的判決似乎過於寬容。
有人擔憂,即便是在漫長的無期徒刑中,若表現良好,罪犯仍有可能在年富力強的年紀重獲自由。
考慮到他們犯罪時的年幼與手段的殘忍,許多人認為,不施以極刑,至少也應實施終身監禁,以防他們未來再次危害社會。
麵對此類低齡未成年人犯下的惡性犯罪,公眾的不滿情緒凸顯了一個核心問題:我國刑法對於未成年罪犯的死刑限製。
這一規定,體現了法律對未成年人成長潛力的保護與對生命尊嚴的尊重,但同時也引發了關於如何有效懲治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深刻討論。
陸遠舟深思後,腦海中浮現出一句擲地有聲的話語,它恰如其分地概括了這一複雜議題:“法律雖非萬能,無法解決所有社會問題,但在孩子的成長道路上,培養對人對己的尊重至關重要。而法律所能且必須做到的,是對那些犯下嚴重罪行的人施以必要的懲罰,因為唯有懲罰,方能開啟改造與救贖的大門。”
網友的的擔憂不就是正是老k現在正在做的?
可老k的行為,儘管引發了廣泛的社會關注,卻終究隻是以暴製暴的極端表現,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畢竟,如果人人都效仿老k,那社會豈不是亂了套了?
而老k最終目的,如果真是因為十三年前的那起懸案的話,其實就跟陸遠舟方才想的這個案件一模一樣的。(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