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你彆——!出血了彆指望我們救你啊……等等?!”
繃帶全掉地上了。
那條手臂——
完完整整。
沒傷,沒疤,沒血跡,連個紅印都沒有,像剛從媽肚子裡生出來一樣。
“臥槽……這不可能!”警察聲音都抖了。
上禮拜他們親眼看著這人被瘋狗撕咬,手臂骨頭都露出來,醫生還罵罵咧咧說“再亂動直接截肢”。
這才多大會兒?
十分鐘?五分鐘?
全好了?
連個疤都沒留?
警察正想逼問他,兜裡的對講機突然“滴滴”狂響。
警局來電:立刻押送汪彪回局。
命令一到,不敢拖。
“汪彪,雙手背好。”一個警察上前,哢噠一聲,手銬套上他手腕。
光頭沒躲,表情還是一張撲克臉,隻是眼睛,亮得有點瘮人——像剛睜開眼的娃娃,看著手銬,滿是新鮮。
他像個剛學會走路的小孩,對全世界都懵懂又好奇。
倆警察一前一後,把他押出醫院。
開車的警察握著方向盤,後座的盯著他,生怕他一頭撞玻璃跳車。
後座警察實在憋不住:“汪彪,你這手……咋好的?”
光頭轉過頭,看了他一眼,眼神純得像剛洗過似的。
“我……餓了。”
警察差點把煙扔他臉上:“忍著!”
開車的倒笑了:“嘿,這小子真當自己是狗啊?扶手箱有麵包,給它墊墊。”
後座警察翻了個白眼,伸手拉開中控台,拽出一包壓扁的白麵包,哐當扔過去。
“吃吧,祖宗。”
光頭拿起麵包,捏了捏,聞了聞,然後——
“噗。”
直接扔窗外了。
“這東西,不能吃。”
警察氣得牙根癢:“你是不是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