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解決不了,那就告到鄉有秩或者嗇夫那邊。
再解決不了,才輪到縣衙。
縣衙這個級彆就相當於中級法院了。
今天百姓訴訟的這些事,最多也就告到縣衙為止了。
郡府負責的一般都是死刑複核,或者冤假錯案這種比較嚴重的事。
像這種民事糾紛,張新在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插手的。
因為這是縣令長的職權,是權力。
若是強行插手,很容易引起縣令長的不滿。
張新回到車上,看向顧雍。
“元歎,你怎麼看?”
“百姓攔道,意在拖延君侯。”
顧雍沉吟道:“巡縣都是提前通知好的,泉州令應當早就做好了準備才對,今日之所以如此,想來是縣中突發了什麼不能讓君侯得知的大事。”
張新點點頭,他也是這麼想的。
一群成年男子,不怕誤了春耕,耽誤一年生計,為了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來攔他的車駕。
很明顯,這些百姓的背後有人指使。
能動員這麼多百姓的,隻有士族豪強。
可這些人若是沒有泉州令的首肯,怎麼敢來攔太守的車駕?
搞不好這背後之人,就是泉州令!
這時典韋來報,前方百姓已儘皆散去。
“可有民告吏者?”張新問道。
“無有。”典韋搖頭。
張新冷笑一聲,“泉州令技止於此。”
“他隻是不知君侯機變罷了。”顧雍笑道。
數百百姓攔路,若是換個愛惜名聲的、亦或是喜歡表現的太守,恐怕就要停下來接受訴訟了。
這麼多案子,既要聽取訴訟,又要調取證據,還要判罰公正,沒個十天半個月根本下不來。
可張新的一句‘太守不可越權’,就輕易的破解了這招。
“元歎,你持我節杖即刻前往泉州,看看是怎麼回事。”
張新拿過一旁的節杖,遞給顧雍,“若是有事,你可隨機應變,等我來到。”
節杖是天子信物,按照禮製,隻要是公務,就要隨身攜帶。
數百百姓攔路訴訟,一旦傳揚出去,彆人都會認為泉州令治縣暴虐,導致百姓訴訟無門,隻能等待太守巡縣,攔截車駕。
這在看重名聲的漢代,無疑是件十分嚴重的事。
但泉州令依舊這麼做了,這就說明他一定有更大的事情需要掩蓋!
“諾。”
顧雍先是跪拜叩首,隨後麵色鄭重的接過節杖。
“老典。”張新又對典韋道:“你帶五十甲士護衛元歎,一定要保護好他。”
“諾。”典韋應道:“主公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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