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三人都參加過《我為歌狂》這檔綜藝節目,而且都順利殺到第五輪比賽,已經積攢了一些人氣,就算一直留在嘉麗,以後的待遇也差不多是這個!
還有就是,羅牧剛剛擔任音樂總監沒有多久,就和每個實習生打成一團,對待大家都特彆友好,從來不擺架子,而且還把演唱時候的一些小技巧無私的奉獻給大家。
兩邊這麼一比較,除非他們腦袋進水了!
不是不想背叛,而是給的籌碼實在是太少了!
可是如果羅牧能給他們寫幾首歌,那意義就完全不一樣了!
數百萬數千萬的下載量!
這是要爆紅啊!
“可是那些歌也是我費儘心思寫出來的,怎麼能白給你們呢?所以一首歌一百萬,以後這首歌的所有收益我,或者公司分七成,如果你們沒錢,可以先欠著,沒問題吧?”
羅牧把自己的條件提出來,玩的就是一個明明白白,不玩那些虛的。
這個待遇自然比不過周盛!
可是誰讓周盛是自己上一世崇拜的偶像呢?
“這個絕對沒問題!”
孫淼淼、謝迪和孟雲三人想都沒想,一口答應下來。
彆看他們三人僅僅分到三成,但是不要忘了,羅牧那些歌的戰績!
即便隻有三成,他們也能輕鬆拿到幾百萬!
孟雲忽然想到什麼,小心翼翼的問道:“羅哥,那個,我們和公司簽約以後,那個,多長時間可以拿到一首歌呢?我,我不是懷疑你的意思,我,我這不是提前做準備嘛!”
孫淼淼和謝迪兩人也是一臉期盼的看著羅牧。
“這個嘛!”
羅牧裝模作樣的掃了他們三人一眼,想了想,回答道,“你們三個在《我為歌狂》這檔綜藝節目的表現的馬馬虎虎,不算太突出,也不算太差。隻要簽訂協議,以後都是自己人,我怎麼能虧待你們呢?這樣吧,其中一個人兩個月可以拿到一首歌,另外兩個人三個月可以拿到一首歌,我可以保證下載量在五百萬以上。至於怎麼分配,就看你們接下來的表現!”
“什麼?羅哥,兩三個月就可以拿到一首歌?”
他們三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氣,眼裡閃著難以置信的光芒。
不要以為兩個月一首歌很少,三個月一首歌更少!
不要忘了,樂壇每年的新歌猶如過江之鯽,數不勝數,但是能達到爆紅的,也就十幾首。
即便是那些曲爹詞爹,也不是隨隨便便就能寫出一首高質量的歌。
“難道你們忘了嗎?我的目標是要打造出嘉麗的五大歌王,周盛和你們三個是最有可能入圍的,如果你們連一首拿得出手的歌都沒有,不是丟我們嘉麗的臉嗎?再說了,你們唱的越好,名氣越大,公司賺的錢不是也越多嗎?所以我們是互利互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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