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趙安請教過老丁給上級如何送禮,老丁說是說了,但說的比較籠統。
如其去年給總督府送了一萬一千兩,但這一萬一千兩並不是一次性送的,而是分作數次送。
結果就讓趙安以為必須一次性送這麼多,理解錯誤這就容易出差子。
這不叫人老宗師以行賄為由給拿了麼。
“.朝廷允許官員給上司送禮隻有三節兩壽與紅白喜事,冰敬、炭敬。所謂‘三節’乃指端午、中秋、年節,‘兩壽’指官員及夫人生日。紅白喜事你應該明白,就是上司家中有喜事,不管是添丁還是納娶都叫喜事,白事嘛”
婁老師為人清高不收禮,但做了幾年官,於官場上的規矩還是知道的。
“咱們江蘇是大省、富省,節禮數目要遠超其它省份,如給總督大人的節禮至少1200兩,門包、茶儀各100兩,這就是1400兩起。而巡撫大人那邊則是1000兩,門包茶儀各50兩.”
拿總督為例,一年“三節兩壽”五次合法收禮就是七千兩,冰敬、炭敬也是800兩起步,再加上總督府內紅白喜事要是多的話,那就得一萬兩起步。
這還是指一個官員的孝敬,攤到整個兩江官場,四年任期下來要收多少?
除去開支,幾百萬兩進項是有的。
當然,這要是雲貴、陝甘,那就又得打個對折了。
畢竟,地區經濟不同。
重點來了,照婁老師的說法除了三節兩壽和紅白喜事、冰敬炭敬外,當下級的哪怕給上司送一文錢都叫行賄!
沒錯,趙安犯的就是行賄罪!
因為他送禮的時間不對。
攤上個存心要找你麻煩的上司,這冤大頭你不當誰當?
而且就是合法送禮也不能瞎送的,都有規矩。
為了讓趙安明白其中的彎彎繞繞,以後彆在這方麵再吃糊塗虧,婁老師給舉了個這兩年江蘇官場的活例子。
“三年前鬆江府金山縣的葉知縣上任時正好是中秋節,於是讓師爺備了1100兩銀子送到時任江蘇巡撫閔鶚元府上。
結果閔撫台不僅沒收,還派人到金山把葉知縣當場訓斥了一通。打這之後葉知縣就屢被府裡刁難,三年任期沒到就被革職了,為此不僅沒有把上任前欠的高利還了,還又拉了不少饑荒,以致革職沒多久就活活氣死。”
“這是為何?”
趙安覺得沒問題啊,不是說巡撫的節禮就是1000兩外加各50兩的門包茶儀麼。
沒多送也沒少送啊。
“禮多人也怪唄。”
婁老師微哼一聲,說下屬給上司送禮,有直接上司和間接上司之分。
知縣與知府、知府與布政使屬於直接上司;知縣與按察使、布政使、巡撫則屬於間接上司。
“如果一個知縣平日裡無故就給間接上司送禮,那就要犯眾怒,為同僚所不容的。”
說話間,馬車顛了下,應是壓到磚塊之類。
趙安不太理解這個概念:我送我的關你們鳥事?錢多燒的慌也犯法不成!
見狀,婁老師搖頭道:“道理很簡單,好比你金山知縣送了,同級彆的奉賢、南彙兩位知縣要不要送?今年送了明年又怎麼辦?本不應送的禮,結果因為你金山縣亂送導致大夥都得往外掏腰包,你不犯眾怒誰犯?”
這麼說趙安懂了,旋即覺得不對:“揚州甘泉縣的丁知縣與我關係極好,他為何每年都要給總督、巡撫、按察乃至學政衙門送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