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搶著買了單。
張建偉就明白,這次相親是真的失敗了。他其實看上了這位徐元初女士,長得漂亮,學曆好,工作也不錯,以前還沒結過婚,如果對方點頭,他可以馬上跟她領證結婚的。
來之前他就已經看過了徐元初的照片,他看上了對方,還以為今天的相親十拿九穩,畢竟他自認為自己的條件還不錯,沒想到對方竟然臨時對婚姻望而卻步了。
他壓下心底的失望,說道:“那好吧,再見。”
“再見。”
倆人分道揚鑣。
元初直接打車回了原主租住的房子。
她打開門看了一眼,又關上了。
委托人租的房子在一個胡同裡,是大雜院裡的一間小平房,麵積也就十平米左右,租金隻要幾百塊,十分擁擠逼仄,裡麵隻有一張單人床,一個簡易衣櫃,無紡布帶拉鏈那種,再加上一張桌子、一張椅子,就是她的全部家當了。
這個地方,元初根本住不了。
她雖然可以進空間,但是,這可是大雜院哎!每間小屋子裡都住著人呢!
元初把委托人的衣服等私人物品都收進空間,桌子椅子電飯鍋這些就不要了。
收拾好之後,她找到房東大媽退了房,直接去五星級酒店開了個房間住了進去。
安頓好了自己之後,元初才開始翻看這個世界的劇情。
這是一個現代言情小世界,名為《婚姻》,整本書充斥著柴米油鹽、人間煙火,有矛盾、有衝突、有坎坷,但是最終,大家都收獲了幸福。
男主張建偉和女主唐欣是一對校園戀人,從校園到婚紗,倆人的愛情之路十分順利,結婚後生了兩個孩子,長女張琳,次子張彥,這時候計劃生育政策還沒結束,他們為了給老二上京城戶口,交了十幾萬罰款。
但是,生活中的瑣事漸漸磨滅了激情,倆人沒能熬過婚姻的七年之癢,離婚了。唐欣帶走了3歲的兒子張彥,把六歲的女兒張琳留給了丈夫。倆人沒有什麼經濟糾葛。
離婚一年多之後,張建偉通過相親認識了徐元初,跟她結了婚。第二段婚姻隻維持了不到兩年就宣告結束。
跟徐元初離婚後,張建偉很快就跟前妻複了婚。兩個人兜兜轉轉又走到了一起,帶著孩子幸福的生活。他們終於認識到,生活裡不是隻有甜蜜這一種味道,而是酸甜苦辣鹹俱全的,這才是人生。
這是男女主視角的敘事。
但是從委托人徐元初的視角來看,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相親的時候,對方明確告訴她,他和前妻一人養一個孩子,但實際上,是張建偉一人養兩個孩子,他需要每個月給張彥支付3000塊錢的撫養費。而唐欣卻不需要給張琳支付。
除了這三千塊,唐欣還會不定期給張建偉發賬單,讓他支付其他費用。張建偉對這些來者不拒。
這些事情,結婚之前,委托人毫不知情。
結婚之前,張建偉和委托人說好了,他們倆會生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男女都好,但是要生一個。
徐元初喜歡孩子,她看上張建偉,是因為他的個人條件尚可,有高學曆,說明他智商可以;有京城戶口,孩子生下來就能落戶京城;還有學區房,孩子能夠受到很好的教育,這些,都是讓徐元初心動的東西。
她相親的時候已經33歲,不是什麼都不懂的小女生了,是為未來考慮了的。
領證之前,她也見到了張建偉的父母和他的女兒,張父張母熱情和善,張琳不怎麼愛說話,看著也乖乖巧巧。
徐元初整體上是滿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