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十二點五十分左右
正是警局多數人,午休的時間。
派出所裡的很多警察,都在在所裡午休,今天值班的是負責日常接警的一位年輕警察。
二十四五歲的樣子。
他剛才看三個學生進來,還有些懵,不知道這幾個學生這時間點,來乾嘛。
可當他看到楊濤他們幾個人擺出來一件件的證據時,還有楊濤說的這些話之後,整個人都愣住了,眼神裡滿是驚訝,一時之間沒反應過來。
他們所在的派出所,距離唐城四中並沒有多遠。
從派出所走路到唐城四中,也就十幾分鐘的路程。
按照職責劃分,他們派出所本來就有責任守護這一片區域內學校學生們的安全。
可他們怎麼也沒想到,學校的事情居然已經鬨到了需要學生主動報警的地步。
這位接警的年輕警察,拿起楊濤提供的傷情報告,仔細看了上麵記錄的每一處傷情,又打開他們帶來的錄像機,看著裡麵記錄下的一幕幕霸淩場景,還有那些用來保存證據的膠卷,整個人徹底呆住了。
他從參加工作以來,還從來沒見過學生報警能準備得這麼充分,也沒見過這麼嚴重的校園霸淩情況。
他緩了好一會兒,才回過神來,開口向楊濤問道:“你們做的這些事,就是報警!學校裡的老師知道嗎?老師有沒有同意你們報警啊?”
楊濤聽到警察的問題,臉上的神情變得更加鄭重,看著警察回答道:“警察叔叔,我今年已經16周歲了,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16周歲的公民在法律上已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我來報警這件事,並不需要經過任何人的同意,包括學校的老師和我的家長。而且那個施暴的學生,他也已經16周歲了,按照法律規定,他同樣需要為自己的犯罪行為,承擔所有的法律責任,這件事也不需要我們學校的老師知道。”
說到這。
他又沉吟了一下道:“更何況,就算我們老師知道了這件事,以之前老師偏袒對方的態度來看,知道了也沒有任何意義,根本不會幫我公正處理,所以我才選擇直接報警,希望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楊濤說這些話的時候,邏輯清晰,有理有據,每一句話都說到了關鍵點上。
警察聽完楊濤說的這些話,一時間找不到反駁的理由,隻能沉默著點了點頭,道:“你說的對,你是有這個權利。”
他想了想之後,對著楊濤他們說道:“行,你們說的情況,我們已經了解了,不過有個情況要跟你們說一下,我們所長這個時間,正在所裡休息,你們可能需要在這等一會,我這就去叫所長,等所長來了之後,我們再按照流程正式處理這件事,你們看可以嗎?”
這位派出所的接警警員,也是頭一次遇到學生主動報警處理校園霸淩事件。
而且證據還這麼充分的情況,他心裡很清楚,這件事牽扯到學校,涉及到的事情並不簡單,自然得先向上級領導稟報,不能自己擅自做決定。
畢竟牽扯到學校的事情,都需要三思而後行,不能一上來就直接抓人,有時候還需要和學校的老師、領導進行進一步的核查。
確認事情的具體細節,避免出現差錯。
沒辦法。
在行政體係裡,很多學校的領導都是帶著一定行政級彆的。
尤其是像唐城四中這樣的重點高中,學校的校長往往比派出所所長的職位還要高一些。
雖然學校和派出所屬於不同的係統,沒有直接的隸屬關係。
但在日常工作中,還是要給對方一些麵子,不能輕易得罪,這位年輕警員也隻能先去通知所長,讓所長來做最終的決定。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