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柳紅怎麼罵,楊濤始終低著頭不吱聲。
這種怯弱的反應令林東凡意識到:
楊濤不隻是身體上受到了折磨,精神上也受到了巨大的打擊。他現在選擇什麼也不說,極有可能是被人威脅。
再加上對方給了他一封筆口費——400萬。
失蹤半年多。
算下來,差不多一天兩萬。
如果他現在隻求安穩度日,這也不是一種什麼罪過。
林東凡勸柳紅:“算了,人回來了就好。時間也不早了,我先走一步。你彆再罵他了,能活著回來已經是個奇跡。”
“林大哥,你吃了飯再走。”
“不了,我今天還要回吳州,以後若有什麼事,你還是可以給我打電話。”
“謝謝林大哥,路上開車慢點。”
柳紅送走林東凡之後,心裡愧疚萬分,回頭又恨恨地瞪了楊濤一眼。
聽林東凡的話,她沒有再罵楊濤。
她隻是提了一句:
“你的命,是林大哥從死神手裡拉回來的。你卻讓人家失望地離開,讓人家的案子查不下去。我不會跟忘恩負義的人一起過日子,離婚吧。”
沒想到楊濤還是低著頭,一言不發,仿佛離婚也無所謂。
這一幕令柳紅心如死灰。
柳紅抹了一把淚,什麼也不說了,轉身便回房收拾自己的衣物,準備帶著孩子一起走。
楊濤還是坐在客裡無動無衷。
直到柳紅一手抱孩子,一手拉著行李箱出門,楊濤這才不鹹不淡地說了一句話:“現在火災的事定了,不是我們家的責任。我們不用賠錢,而且我拿到了四百萬賠償。現在我有錢,你想清楚了,真的要跟我離婚?”
“要錢不要臉的東西,抱著你的錢去死吧!”
“你要走可以,孩子留下,這是我的兒子。”
楊濤起身把孩子奪了過去,孩子不哭也不鬨,幼小的年紀,顯然聽不懂父母這是在鬨什麼。
柳紅原本想把孩子搶回來。
仔細一想。
自己一沒工作二沒錢,與其帶著孩子受罪,還不如放手。楊濤這個狗東西現在有錢,他再怎麼忘恩負義,也不至於委屈自己的兒子。
眼淚一抹,柳紅拉著行李箱就走,一句話都不想多說。
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
也沒提要分家產的事。
她隻當是自己傻,眼瞎,嫁錯了人。
回想以前的那些糟心事,村長的大女婿彭軍華試圖強暴她,恰好被彭軍華的老婆楊曉芸逮個正著。
楊曉芸那潑婦倒打一耙,說她勾引彭軍華,當眾撕打。
當時,村裡有好多人圍過來看笑話,楊濤卻跟個廢物似的躲著不吱聲,任由彆人欺負他的老婆。
後來森林火災爆發。
楊家背全責,楊濤變著花樣去上F,之前還以為他在經曆家變之後,終於活出了一點男人樣,有了點擔當。
沒想到狗改不了吃屎。
從現在的情況來看,他要的不是公道,他隻是要錢。
自私自利的畜牲!
柳紅帶著無儘的怨恨,離開了青竹村。放棄了孩子的撫養權,她也不知道將來會不會後悔。現在,她隻想離開這個傷心地。
暮色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