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開自己的平板,看著畫麵裡的黑豆,又想起來了今天看到的那隻可愛小狗,思來想去,最後決定明天還要再去一趟蛋糕店。
不是他想見誰,他隻是想再看看那隻小狗,順便吃一塊蛋糕而已。
睡覺之前,他想到那隻活潑的小狗,想到那個清新精致的店,心底難得躁動一下,而後再歸於平靜。
在最後的最後,會有一張笑盈盈的臉慢慢地現、慢慢地消。
他想起來朝暈問他明天要不要去,覺得自己應該更正一下答案。
【叮!攻略目標好感度+2,目前好感度13。】
第二天下午,談撰三點出門,裝扮依舊是灰衛衣,緊身褲外加黑皮衣,留著一頭長發,走路的時候慣會低頭微微駝背,氣勢冷淡不好惹,一看就覺得不會是正經人,八成是喜歡耍帥的社會人,路人看見他大多都會繞著他走。
他倒也不會注意其他人,隻是有時候覺得路上的人少少的,也很有素質,都沒有擋過他的路,大家都是好人。
他按著昨天的路線走了十幾分鐘,拐了個彎就看見了鄰居的蛋糕店,但是這次他的視力不知道為何出奇得好,看見了他的鄰居在門口和一個騎著摩托的青年說話。
青年染了一頭黃毛,瘦瘦小小的,從他的視角看過去,隻能看見穿了個鉚釘外套,花裡胡哨的,還打了耳釘和鼻釘,在陽光下偶爾一閃。
從外表上看,倆人壓根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但是朝暈和他很熟絡的樣子,姿勢很是閒適鬆弛,看樣子算得上是朋友。
談撰看了一分鐘後,又把下半張臉藏進外套裡,雙手插兜向門口走去,在走到能聽見兩個人的聲音的時候蹲下係鞋帶,同時耳朵也不經意地動了動。
這青年說話帶口僻,隔三差五地說一句臟話,他都聽不見他們在說什麼。
他無語地一撇嘴,略帶嫌棄的目光上下掃視了一眼那流裡流氣的青年,正義地想——這是鄰居的朋友嗎?不要和壞孩子玩啊,尤其是這種看第一眼就讓人覺得不是好人的,更不能一起玩。
嗯,其實,他這樣想之前,應該找個鏡子看看自己現在什麼樣。
那邊還在聊天,青年說了一句話,談撰沒聽清,隻是隱隱約約聽到了“見”“裴哥”之類的字眼,朝暈沒回答,談撰抬頭瞥了一眼,看到的是鄰居驟冷的臉色。
鄰居被欺負了?
看吧,他就說不能和壞孩子玩。
談撰扶著膝蓋準備起身去幫鄰居脫困,還沒起來就見青年作歎氣狀,隨便交代了兩句之後就騎車走了。
鄰居在原地站了會兒,突然若有所感地回過頭,談撰猛地低下頭,裝作自己是一個路人。
他聽見了腳步聲,但是聲音越來越近,聽起來好像是來找他的。
果不其然,頭頂投下來一片陰影,來人的銀手鏈上的鈴鐺響著,她笑問:“漫畫家,在這裡蹲著乾什麼?”
談撰從來沒覺得“漫畫家”這個稱呼這麼燒耳,他頭都沒敢抬,故作鎮定地回答:“係鞋帶。”
“喔——”朝暈用原來如此的語氣回應道,突然道:“可你穿的鞋子都沒鞋帶呀。”
談撰定睛一看,發現自己今天穿的是無鞋帶皮靴。
“……”
他深吸一口氣,又故作鎮定地站起身,腿麻了,沒站穩,左右踉蹌了好幾步才站好,沒看朝暈,直視前方,往前走:“是在數螞蟻。”
朝暈目睹著他進店裡,又低頭看了看地麵,連個螞蟻腿都沒找著。
她輕哼了聲,雙手抄兜,也轉身進了店裡。
談撰已經選好了蛋糕,坐在昨天他坐的位置上,還盯著那隻小土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