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誌繼續問:“為什麼你辭職一年多都不向組織彙報這件事。”
李素予:“杜明逼我答應不準向任何人透露,不然就要傷害我的父母才肯批準我正常辭職,拿到所有的工資和獎金。”
王同誌沉默了。
這個年代的廠長在廠裡跟土皇帝一樣,甚至可以說權利大到決定生死的地步。
越是大廠,這種情況越明顯。
外人可能覺得有些誇張。
但事實是,如果得罪了廠長,除非主動辭職不乾,不然廠長就能相辦法把你派到最危險最辛苦,工資又最少的崗位去。
比如鋼廠的派你去當爐前工,在高溫、鐵水噴濺的爐子前乾活。
每年每個鋼廠都要死兩三個人,重傷好幾個,輕傷幾百個。
又比如化工廠裡的農藥生產崗位,有機合成崗位,全是跟劇毒化學品打交道。就算當時沒事,過後也會有後遺症,甚至影響下一代。
所以,他又有什麼資格去瞧不起一個委曲求全的弱女子呢?
王同誌點點頭,示意她繼續說。
李素予:“而且過去的時間越久,我越擔心會被組織上判定為想要包庇他。其實我在133廠的時候,並沒什麼機會接觸機密技術文件。如果他們說我有,肯定也是栽贓給我的。保密資料都要經過一定職位的領導批準,才能看到。”
王同誌:“關於杜明貪汙的事情,你有證據嗎?”
李素予:“有,但是你們要保證我的安全。”
王同誌皺眉:“我很想幫你。可如果是貪汙案件,可能要移交隔壁公安局的經濟犯罪科。我管不了。”
李素予說:“我還有證據證明他把飛機發動機的關鍵參數泄露給非國家工作人員和外籍人士。”
她就差直說杜明泄露機密給間諜了。
這麼說起來,杜明誣陷她出賣機密給程時,除了想要逼程時低頭,更是要讓程時和她為杜明他們泄露機密背鍋。
甚至想得更深一點,有沒有可能杜明逼著程時把全地形車的技術文件交出來,不僅僅是為了133廠,而是受了有某些敵對勢力的收買。
王同誌的神情立刻肅穆起來,說:“這個就是我的工作範疇了。”
李素予提供了一些杜明在什麼地點見了什麼人的信息給王同誌,說:“這裡麵未必全是。因為我隻親眼見證了其中部分交易。”
常遠山鬆了一口氣:很好,終於繞回國家安全事件了。
王同誌記錄下來後說:“我們會去核實,中間可能還要叫你過來配合一下調查。你最近一段時間不要離開向東市。”
這個事情遠比杜明安給程時的罪名要嚴重。
而且杜明的級彆還挺高。
地級市的國安部門沒有權限直接處置這件事,必須向上麵彙報。
從國安局出來,李素予說:“謝謝程總來救我。”
程時:“沒事,這件事其實是我連累了你。在案件結束之前,你暫時不要回家了,免得被人報複。我會派人跟你去把你父母接過來,暫時在公司的宿舍將就幾天。”
李素予被關了一整天,各種盤查恐嚇都沒哭,現在卻紅了眼眶:“謝謝程總信任我。”
程時:“是我應該感謝你堅持原則,沒有屈服。”
隻要李素予一鬆口,他們有了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