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報亭前的隊伍蜿蜒至街角,晚來者踮腳眺望,急聲詢問前排“報紙上還寫了啥”,買到的人則三五成群圍聚在牆根下、茶館外,有人大聲誦讀,有人逐字揣摩,紙頁在傳閱中被揉得發皺,卻絲毫不減眾人的熱忱。
報童背著沉甸甸的帆布包,穿梭在人群裡,清脆的吆喝聲此起彼伏。
“《中華日報》新鮮出爐!最高法院首案宣判,禮部侍郎之子獲刑十五年!十文錢一份,快來看呐!”
“非經律法許可,雖天子不得擅入……”老秀才王啟年捧著報紙,指尖撫過那行加粗字體,嘴唇哆嗦著反複念叨,眼中滿是難以置信。
身旁幾位同窗亦是麵麵相覷,素來沉穩的李秀才喃喃道。
“自古以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子要入誰家宅第,哪需什麼律法許可?
這《中華日報》竟敢說這話,簡直是顛覆千年綱常!”
話音剛落,旁邊的販夫忍不住插話。
“綱常不綱常的咱不懂,可咱知道,往後家裡的門,不是誰想闖就能闖了!
趙侍郎的兒子都能被判十五年,還有啥權貴敢隨便欺壓咱老百姓?”
這話引來一片附和,賣菜的張嬸攥著報紙,想起前幾年被惡霸強占菜地卻哭訴無門的遭遇,眼圈泛紅。
“要是早有這律法,咱也不會受那窩囊氣!”
街頭巷尾的議論聲此起彼伏,有人振奮,有人疑慮,更有守舊的士紳私下斥責“此舉有損君權”,卻不敢公然非議。
畢竟趙承煜的下場就在眼前,禮部侍郎尚且引咎辭職,誰也不願觸這法治的鋒芒。
茶樓裡,幾位長袍馬褂的鄉紳正低聲爭執,一人拍著桌子怒道。
“君為臣綱,父為子綱,這‘天子不得擅入’簡直是無君無父!
照此下去,豈不是要亂了套?”
另一人卻搖頭反駁:“你沒見報紙上寫的?最高法院是皇上親自主持揭幕的,這話本自然是皇上默許的!
如今新政推行十年,減賦稅、興學堂、平叛亂,哪一樣不是利國利民?依我看,這法治,正是皇上要給咱百姓的定心丸!”
這場圍繞報紙的熱潮,也引起了歐羅巴學者們的密切關注。
在此之前,伏爾泰、孟德斯鳩等人對清國法治的認知,還停留在“行政官員兼任司法審判”的傳統印象中,畢竟此前清國地方司法多由知府、知縣兼理,行政權與司法權混為一談,與歐羅巴部分國家“高級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截然不同。
可當譯員送來《中華日報》譯本,通讀完整篇報道後,他們從“雖天子不得擅入”的核心宣言與庭審實踐中,讀出了超越文字的法治內核,固有認知被徹底顛覆。
伏爾泰捧著報紙,指著“雖天子不得擅入”的加粗條文,激動說道。
“這是清國法治的一次巨大進步!‘私宅神聖不可侵犯’,本質便是司法權對至高權力的規範,即便天子也需遵法,這與歐羅巴追求的‘權力受律法約束’一脈相承,比許多仍受君權隨意乾預司法的歐羅巴國家走得更遠!”
孟德斯鳩眼中滿是驚歎。
“公開審理、百姓旁聽、以鐵證為憑裁決,未因被告的權貴身份有半分網開一麵!
這與我所倡導的三權分立中‘司法獨立’的核心要義不謀而合!
雖非真正的三權分立,但已然讓人看到了文明進階的希望,這種跨越地域與文明的法治共鳴,實在令人震撼!”
盧梭也感慨道:“我曾以為東方專製之下,法治不過是君主的工具,可清國用‘雖天子不得擅入’宣告了個體權利的神聖,用權貴獲刑的判例證明了律法的普適性。
當百姓相信律法能保護自己的家園與尊嚴,這樣的法治便有了民心根基,這或許是‘社會契約’的完美體現!”
……
4443年1745年)九月中旬,紫禁城養心殿,弘曆閱覽著各地奏報,指尖輕輕敲擊禦案。
劉統勳躬身立在階下,氣息沉穩,輕聲稟報。